第三节 搬 运
建国前,本县明光搬运、装卸有“大班”、“北头罗行”两部份,工人159名。1942年后,有铁路装卸工,南头罗行、东头罗行、杂货班、黄包车组等相继成立,共有621人。1949年,中共明光市委(1949年1月设立,同年4月改为明光区委)、明光区委及区人民政府将工人组织起来,成立搬运工会,下设小车工会、码头工会,教育启发工从树立当家作主思想,在县支前司令部领导下,工人积极参预了地方民工队,抢修明临、明滁两条公路,参加铁路桥梁工程队,并积极学习政治、文化,搬运工人90%以上的轮流脱产学习一至两个月,职工政治觉悟大大提高。1950年5月成立了明光搬运站工人月工资4O至50元。劳动情绪高涨,1963年搬运站改为搬运合作社,1970年职工达400人,增置了汽车、拖拉机、三轮车、小四轮,部分实现机动车运输,工人工资福利得到提高,除享受公费医疗外,还实行伤、病假补助工资制。 1980年改为搬运公司,1981年后全部实现了机械化运输,至1982年购置了四部大型汽车,成立了汽车队,生产效率大大提高。职工增至647人,拥有大型汽车12部,大、中型拖拉机3台,中、小型四轮拖车74部,小板车50余部,大小机动车89部,新建职工宿舍71569平方米,逐步改善了搬运工人居住条件。1985年至1988年,县搬运公司又新增了部份运输机械和工具,对已有的汽车、拖拉机、四轮车等加强了养护,并实行分组承包,健全规章制度和运输生产责任制,进一步提高运输效率,1990年重点改进服务态度,提高了效率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