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管理体制
建国初至1962年,县内外贸业务由商业局代管。1962年春成立安徽省外贸公司滁县支公司全椒办事处,编制三人,只负责监督检查工作,不办理具体业务。1964年办事处撤销,外贸业务由土产公司经管,1971年又划归商业局管理。1972年全椒县多种经营办公室成立,兼营外贸业务。1974年底,县土产公司改名为外贸土产公司,负责出口土产畜品的收购,调拨业务,其它出口商品由商业局代管。1976年前,商业部门代管外贸出口,只是负责对各供货单位进行督促与检查,具体的收购、加工、调运、结算业务由各供货单位自行办理。1976年6月,全椒县外贸局成立;1977年元月,成立全椒县外贸公司,自此,县内对外贸易,包括组织出口商品收购、调运、结算等业务均由外贸局、外贸公司统一管理。1981年11月,畜产品、蜂蜜、蚕茧等三项进一步由外贸公司直接经营出口。
1980年以前,对外贸易由国家统制,县内主要是根据上级分配任务组织收购与调拨。五十年代,除再制蛋等少数品种由县直接调往上海口岸出口外,多数调至上级公司组织出口。肠衣、皮张、羽毛等调至滁县畜产站出口;鲜蛋调蚌埠、合肥禽蛋厂,生猪调蚌埠肉联厂,家禽调合肥禽蛋厂、蚌埠肉厂,加工后出口苏联。六十年代起,县内各种出口商品主要是调往上海口岸出口。1980年外贸管理体制改革后,除少数大宗、重要商品由国家专业总公司经营外,其它中央商品和地方商品由省自营。自此,县内出口主要是根据省内有关公司分配计划组织货源,调指定口岸出口,并与省有关公司结算。对省内没有自营起来的商品可调至其它省、市、公司出口,并负责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