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剧种
(一)庐剧
庐剧是全椒县流行的主要剧种,旧称“倒七戏”,或“小戏”,有浓郁的乡土气息。
解放前,每年冬春,庐剧班(俗称“小戏班”)便活跃起来,有和县、含山县流入的,也有本县自行组织的,均是唱“水词”(无固定台词)的草台班。“小戏班”没有正规乐队,仪有一人敲打锣鼓,全班人马不过头十个人,自制简易服装、道具,化妆简单。解放前夕,较有名的有刘世乾、赵仁祥等班头所带领的“小戏班”。当时的戏班多数农忙务农,农闲唱戏,于田间耕作时也往往哼唱“倒七戏”。如遇集市开集、赌场开赌、某家办喜事或某村不发旺,往往邀请小戏班唱戏。比较流行的剧目主要有《游地府》、《秦雪梅》《孟姜女》、《梁山伯与祝英台》等;此外,还有不少折子戏。
建国初期,全县各地纷纷成立业余剧团或大众俱乐部,“倒七戏”从此得到了整理和发展。据1952年统计,全县有农村业余剧团九个,剧目有《挖穷根》、《王秀鸾》、《穷人恨》等,这些剧目配合土地改革和抗美援朝运动,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教育效果。同年秋,巢县烔炀河“同意庐剧团”为本县所接纳。1953年,进行“戏改”,“同意庐剧团”更名为“大众剧团”,后又更名“全椒庐剧团”。县庐剧团正式成立,直属县政府文教科领导,从此,庐剧这一剧种便在县内扎下了根。起初,县剧团演的也都是“放水戏”,该团于1961年转为国营剧团,直到1962年底才开始演唱定本戏,并置有灯光、布景和幻灯字幕,陆续上演了一些现代戏,如《社长的女儿》、《夺印》等。这一时期县自己创作的剧目有《施金山》等。此外,上演的传统剧目有《生死牌》、《三看御妹》、《半把剪刀》和《梁山伯与祝英台》等。由于庐剧要表现新的题材,其曲调也作了相应的改进。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由于大唱“语录歌”,继而推广“样板戏”,县庐剧团被改为文工团,庐剧因而被扼杀。“十年动乱”后,文工团又复名为“庐剧团”,从1978年起,除县庐剧团外,农村职业、半职业剧团陆续成立。武岗、城东、太平、马厂等区相继成立了乡村庐剧团。同时,襄河镇、古河镇和石溪乡等地也纷纷成立了职业剧团。此外,还有界首、草庵、三合、蔡集等地亦办起了半职业剧团。两年来,全县区、乡、镇先后组建了29个职业、半职业庐剧团,逐步添置了新的服装道具,演职人员达600余人。其中武岗区庐剧团白手起家,已拥有固定资产4.5万元。
1979年至1984年,我县城乡各庐剧团演出的主要传统剧目有《桃花女》、《秦雪梅》、《休丁香》、《郑小姣》、《占花墙》、《三请樊梨花》、《王清明招亲》、《卖花记》等;改编上演的有《七仙女送子》、《王华买父》等;移植上演的有《慈母泪》等;创作上演的有《吴敬梓》、《冒尖户的喜事》等。
优秀演员有:县庐剧团杨青山,擅长花脸、老生,演出时声情并茂,嗓音高亢嘹亮;花旦演员唐葆霞戏路宽广,嗓音圆润,做功细腻,并兼演刀马旦、青衣、老旦、反串小生等;新秀张永红,唱腔纯正、动听,音域宽广,以主演青衣出名,并兼演老旦。
1979年,被“文化大革命”禁演了十年的传统古装戏得以复演,全县职业、半职业剧团上座率较高。但自1984年开始,由于农村村办和户办电影队的出现、城乡电视机的普及以及电视录像点的不断增加,戏剧的上座率明显下降。
(二)京剧
京剧,县人称“朝纲戏”或“宫廷戏”,在全椒境内流行共有两个高潮期:一是从抗日战争后期到解放前夕,二是“文化大革命”时期。
民国时期,京剧清唱在本县比较盛行。县城的童浩之、刘碧秋、马本常、卢凤英、王云垂、王士俊等人经常聚集清唱。“汇中茶社”曾一度有京剧戏班演唱,“民众教育馆"有时也组织清唱。沿滁河三镇(古河、广平、赤镇)喜唱京剧的也不少。当时演唱的剧目主要有《四郎探母》、《玉堂春》、《女起解》等。民国三十二年(公元1943年),国民党军队第十游击纵队司令柏承君在古河镇成立“胜利”京剧团,聘请了一些名演员如李慧芳、李玉蓉、郑少鹏等,经常演出京剧。该剧团于抗战胜利后,曾在县城夫子庙公演。
1952年,县城有马明哲、骆朝宗、陈少鹏等人组成京剧班子(“金凤楼”戏班子),经常演出《将相和》、《白蛇传》、《花木兰》和《十五贯》等剧目,该京剧班子于1958年解散。
“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左”的路线禁锢文艺,致使其他剧种都陷于凋敝,唯京剧“样板戏”在全县城乡一时风行,几乎各公社都组织过业余文艺宣传队演唱京剧“样板戏”。主要剧目有《沙家浜》、《红灯记》、《智取威虎山》等。当时白酒公社大池生产队一个村曾组织演唱了全本《沙家浜》和其它“样板戏”片段,《人民日报》曾予以报道。马厂中学业余剧团曾演京剧《沙家浜》数十场,并参加会演,省电视台还播放了选场。“文化大革命”以后,京剧又为地方戏所取代。
(三)黄梅戏
安徽地方剧种之一的黄梅戏,解放初期,经过发掘、整理、推广,深为县内群众所喜爱,特别是著名剧目《天仙配》。由于县文化部门的倡导和支持,五十年代末,本县选送了一批青少年赴省学习黄梅戏,并于1960年,在本县组建了黄梅剧团,演出《天仙配》、《女驸马》等剧目。但后因受“一县一团”规定的限制,该剧团遂于1962年解散,其中17名青年演员并入县庐剧团。以后我县虽然未曾重建过黄梅剧团,但黄梅戏的曲调及一些唱段,特别是《天仙配》中七仙女与董永的对唱,一直为广大群众喜爱并传唱。
二、剧场
(一)露天剧场
1.有舞台的露天剧场。兼有灯光设备和舞台设备,并可供电影戏剧常年映演,且有专人负责管理。1953年,曾于县城中心的新华路十字街口兴建了一座露天剧场,发售门票,观众自带椅凳,可观看戏剧和电影。
2.无舞台的广场型露天剧场。通常一场多用,如兼作会场、球场、集市贸易市场等。演出为短期间断型,活动项目多为电影和马戏、杂技。县城的露天场址,解放后至“文化大革命”初期在荷花塘广场,以后移于南屏影剧院对面县体委广场内。农村较大集镇则利用学校操场或生产队稻场作临时露天剧场,古河、马厂、广平、亦镇、界首等地更是经常搭棚设立临时性的露天剧场。
(二)室内剧场
1.百花剧场
1955年,由“大众剧团”全体演职员自筹资金1万元,在县城南城路北端东侧朝西建造了一座土墙草顶、毛竹支架,可容纳800多人的“大众剧场”。1960年,该剧场安装了木板长椅,舞台上装上布幕和简易灯光设备,更名为“百花剧场”。1978年,因该剧场过于简陋被拆除。
2.南屏影剧院
南屏影剧院座落在县城襄水路和健康路“十”字交叉口东南侧,占地总面积5300平方米,于1976年7月破土动工,至1980年10月正式开业,造价为74万元,总建筑面积为2340平方米,可容纳1438名观众。南屏影剧院是一座多用的中型影剧院,内有35毫米电影放映机两台,并有全套放映设备。舞台上设有灯光、布景,可供歌舞、戏剧演出之用。

3.全椒电影院
全椒电影院位于新华西路和南城路的交叉口,于1971年建成交付施用,初为电影放映和戏剧演出兼用剧场,1980年南屏影剧院开业后改为单一放映电影的电影院。该影院跨度为18米,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座位900个,造价17万元。内有35毫米电影放映机两台,并有全套放映设备。
4.乡、镇剧场
我县乡、镇剧场主要发展于1978年至1984年间。
1978年9月,县人民政府和县文化主管部门在陈浅公社召开社、镇农村开放影剧场现场会议。会后,全县原作为会议场所的七个社、镇礼堂首批开放为影剧场。从此,县内社、镇影剧场迅速发展,至1984年底,全县共开放或新建社、镇影剧场23座。此类影剧场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原会场改建的剧场,多数不设座椅,或仅有少数石凳、板条椅,1980年以后,上述剧场才纷纷装设活动翻板椅,逐步改善条件,成为符合基本要求的剧场;另一种是八十年代以后新建的剧场,其特点是地方自筹资金,建设规模较大,场内安装活动翻板椅,并有灯光、音响、电影放映机等设备。同时,还配建有供演出团体食、宿和化妆等设施,如广平、二郎口、石溪、小集、白酒等剧场。古河、马厂等边远地区和山区的乡、镇剧场发展也较快,使原来以城市为主的电影、戏剧放映、演出能在较正规的农村影剧场和农民见面。
县南屏影剧院自1978年以来,曾接待过如下一些较有影响的省、市级文艺团体和著名演员的演出,分别是:鞍山市曲艺队著名演员刘兰芳、上海市歌舞团演出分队、北京市说唱团、北京市木偶剧团、天津市歌舞团、江苏省艺校师生演出队,镇江市京剧团、南通市木偶剧团、河南省曲艺团、开封市杂技团、徐州市歌舞团、滁州市歌舞团、山东省泗州戏剧团、安徽省杂技团、安徽省黄梅戏剧团、安徽省歌舞团、安徽省话剧团、安徽省庐剧团、安徽省越剧团等。此外,邻近地区和邻县剧团也经常在县内城乡各剧场演出,其中,广平、二郎口、古河、马厂和石溪等乡镇剧场,也曾接待过次数不等的省、市级剧团的演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