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
安徽农林管理机构,从清朝后期开始设立。但因机构不健全和受战争等因素的影响,没有起到促进农业发展的作用。
建国后,在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随着国民经济和各项建设事业的发展,农业部门的管理体制不断建立、健全和完善。农业管理机构的设立由粗到细,编制不断扩大,并根据有计划地发展国民经济的需要,逐步加强了对农业计划统计、财务、基建、科技、教育和专业场站的管理工作。建国初期原来由皖南、皖北农林处垂直领导的农业事企业单位大部分下放由专、市、县块块领导。1954年,水利、林业从农业厅划出,单独建制,管理体制也相应改变。随着“人民公社化”和“文化大革命”运动的开展,农业管理机构时分时合,反复多变。特别“文化大革命”初期,造反派夺权,行政管理机关瘫痪,全省上下处于无政府状态,农业事企业单位有的撤并,有的下放。1968年8月,安徽省革命委员会成立后,生产指挥组下设立农管站临时机构负责全省农业生产业务的协调工作。1970年从省到县农业行政和事企业机构又相继恢复和发展。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安徽农业战线出现了新的转机,各级农业管理机构体制得到了相应的调整和加强,全省除原设行政、事业机构外,又新增设引用外资项目和名特优产品基地等管理机构。为农业服务的各专业所站也加快了发展。全省基本形成一个上下相通、左右相连、配套齐全的农业管理体制和服务网络,为安徽农业新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