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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民政
第五节 殡葬改革
为了移风易俗,破除封建迷信,改革陈规陋习,于1976年6月成立凤阳县殡葬管理所,并建火化厂。火化厂建在府城北第一山的北麓,占地面积4667平方米。厂内备接尸车,有2个火化炉和殡仪厅、遗体告别厅、寄存室,以及配电房、车库、办公室等全套设施。殡葬管理所隶属县民政局,有书记、所长、管理员、会计员、司机、火化工及其他人员共14人。
1982—1985年火葬情况表
表22—6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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