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第一章 人大

第三节 市人大常委会

芜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市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人大常委会的主要职能是保证宪法、法律和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贯彻实施,监督行政、审判和检察机关的工作,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其基本活动方式是会议,会议由主任召集,每两个月至少举行一次;常委会的决议由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方能通过;常委会主任和秘书长组成主任会议,处理常委会的重要日常工作。1980年8月13日,芜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办法,选举产生了芜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此为我市人大第一届常委会,因其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故称芜湖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市八届人大常委会成立时,有组成人员33人,1982年2月23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补选组成人员12人,共计组成人员45人。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任期至1983年9月25日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时止。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成立时组成人员有31人。
芜湖市八届、九届人大常委会分别设立了办公室、选举委员会、政治法律(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城乡建设委员会,作为人大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机构。
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从1980年8月至1983年9月,共召开了十八次常委会。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从1983年10月到1985年12月共召开了十四次常委会。这些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决定了一些重大事项,任免了一些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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