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商品经营的绿豆种子,也适用于国营原(良)种场、农场、乡、村、户特约繁殖区计划繁殖的种子、生产单位自用的种子、科研和教学育种单位及个人育成,并经审定合格的品种种子。
1、绿豆种子分级依据
绿豆种子分级以品种纯度、净度和发芽率为依据,其中品种纯度为主要定级标准。
1.1凡净度、发芽率两项中的一项比品种纯度级别低一级;两项中无论一项或两项高于品种纯度级别的都按品种纯度等级定级。
1.2凡净度、发芽率两项都比品种纯度级别低一级;两项中的一项与品种纯度同级;另一项比品种纯度级别低两级都按品种纯度等级降低一级定级。
1.3凡净度、发芽率两项都比品种纯度级别低两级的,按品种纯度等级降低两级定级,但两项均不得低于其最低级标准。
1.4硬实率不得高于最低限。
2、绿豆种子分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