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第四章 人材培养

第三节 等级运动员、裁判员

芜湖市于1956年实行等级运动员和等级裁判员制度。1966年至1978年中断。1979年开始恢复。
一、等级运动员
1957年6月,审批第一批等级运动员19人,其中:二级运动员17人、三级2人。中共芜湖市委书记郑家琪亲自向他们颁发了等级运动员证章;到这年年底共审批等级运动员232人,其中:一级1人、二级35人、三级135人、少年级61人。次年又审批845人,其中:二级45人、三级691人、少年级109人。
六十年代至七十年代,发展较少,尤其是“文化大革命”期间,基本停顿。
1979年恢复等级运动员制度后,于次年即审批149人。其中:二级1人、三级44人、少年级104人,但此后又有所停滞不前。
二、等级裁判员
1957年4月,芜湖市成立等级裁判员评选委员会,首批审批等级裁判员42人。至1960年止,等级裁判员达968人,1961年至1975年中断。1976年恢复等级裁判员制度后,于该年5月和次年7月分别报请批准恢复国家级裁判员2人,一级裁判员11人。1982年至1983年,又批准恢复等级裁判员40人,其中:二级32人、三级8人,此后即转入正常的审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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