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池塘
安徽省境内3亩以上池塘有24万多口,面积143.9万亩(详见本章未表1—2—7)。主要分布在长江、淮河两岸。1981年产商品鱼59980吨,占全省养殖总产量的63.7%。
历史上安徽省渔业生产,主要是以天然江湖捕涝为主,对池塘养鱼不甚重视,无论是池塘数量、质量及鱼产,都低于江浙等省,更无专业养鱼池塘。由于本省池塘是以积水灌溉为主,因而绝大多数池塘土质薄,水质瘦,塘小水浅,一遇干旱,常常干涸,且与农田灌溉结合,渔农矛盾突出,渔利甚微。
建国后,为了改善安徽省池塘养鱼落后的状况,在国家的扶持下,先后改建和新建了一批国家和地方经营的专业养鱼塘,主要分布在城市郊区和一些湖滩洼地。据1985年末统计,全省尚有专业渔塘41.7万亩。此外,家庭养鱼塘81.8万亩,也应属集约精养范畴之内。但未统计在内。
二、河沟
河沟包括自然河沟和人工开挖的河渠。主要分布在沿江沿淮两岸。可供养鱼的河沟有17000余条。河沟是属水利配套工程,直接为农业服务,没有一定的养鱼水位线,因此,养鱼无保障,其渔业效益远比其他水域差。


〔1〕参见1956年《安徽省渔业区划简表》,存安徽省档案馆长期卷6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