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政权建设
一、民主建政
1949年6月,县组织脱产干部和农村积极分子330人,开展废除保甲制,建立乡、村人民政权工作,至年底结束,全县共划建4个区、3个镇、17个乡、162个村。
1951年10月上旬,县组成划乡建政工作组,将城厢区大岭、大安两个行政村并为岭安乡,划成13个选区,44个选民小组,选出代表61人;三台、烟塘、狮山三个行政村,并为泥埠乡,划成18个选区,选出代表57人。通过乡选,岭安乡和泥埠乡分别产生行政委员9人和11人。以得票多为行政委员会正、副主席(正、副乡长),其余委员分任民政、财粮、武装、水利、文教、卫生、调解工作。
1952年1月,成立县划乡建政委员会,抽调县、区干部36人,编成8个核心组,分3期进行划乡建政工作。首先宣传教育、了解情况、确定乡界,成立筹委会;第二,初步整理团体组织,吸收各部门积极分子参政;第三,划分选区、产生代表;第四,召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乡镇人民政府组成人员。至10月底结束,全县共建8个区、85个乡、5个乡级镇,161个行政村。
二、普选
第一次基层选举:1953年6月中旬,以城厢区凤形、七里两乡为试点,7月中旬全面铺开,至次年3月结束。
第二次基层选举:1956年10月初,以峨桥乡为试点,11月全面铺开,年底结束。
第三次基层选举:1958年2月至5月,采取有利生产的简便易行方法。直接选举。一般乡镇在20天左右完成。
第四次基层选举:1960年2月中旬,在农村按选区召开选举大会,以举手代替投票方式,在城镇按选区分段设立投票站,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差额选举。
第五次基层选举:1963年3月,以春谷公社为试点,4月全面铺开,五月下旬结束。
第六次基层选举:1965年10月至11月,结合“四清”运动,开展选举工作。12月上旬共选出县人大代表350人。
第七次基层选举:1981年2月,以黄浒、荻港两乡镇为试点,3月铺开,4月结束。
第八次基层选举:1984年2月开始至4月结束。全县21个乡镇计有选民228125人,参加选举223863人,参选率为97。69%,共选出乡镇人民政府组成人员6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