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
民国7年(1918),粤籍商人霍守华,购进发电设备2套,分别安装在桃冲长龙山下和荻港下山埠,装电灯1000盏,供开采和装卸矿石用,是为县内用电之始。1924年,为扩大开采之需要,又增加120匹和390匹马力电机各1台。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矿停电断。
1938年12月,侵华日军为掠夺矿源,占据桃冲,恢复用电。1943年在荻港江边建600千瓦发电厂1座。1945年8月,日军侵略军投降后,桃矿由民国政府接收,不复开矿用电。
建国后,马鞍山至铜官山架起1条110千伏高压输电线路,穿过县境45公里(简称马铜线)。1955年马鞍山钢铁公司为开采桃矿需要,从芜湖市小官山至桃冲架设1条35千伏输电线路全长47。6公里(简称芜桃线)。至此,桃冲铁矿恢复生产,用电采矿。同年,又架设1条6。3千伏输电线路至荻港江边,使江边码头和荻港居民得到用电照明,为本县电力工业发展奠定了基础。
1958年2月,成立县电力筹备处,委托南京供电局勘测、设计、施工。首先从三元口(T接芜桃线)架设1条35千伏输电线路至繁昌钢铁厂,6月从繁昌钢铁厂架线至县城,时为县城居民首次用电。
1958——1986年,县境内共架设35千伏输电线路21条,全长134。466公里;先后建35千伏变电所21座,主变装机57台,容量62600千伏安,6——10千伏输电线路38条,支线409条,全长639。05公里,配变639台,容量66000千伏安;并建35千伏变电所20座和110千伏、500千伏变电所各1座。1986年全县用电量已达1。4亿度,与1966年相比增长近14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