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第三章 人口

第二节 人口构成

(一)民族姓氏
一、民族
祖居郎溪县的主要是汉族。元清两代虽有少数蒙古族、回族、满族迁住郎溪,因无详细人口统计,旧志缺载。建国后,1953年第一次人口普查时,全县有少数民族3人,其中回族2人、苗族1人,分布在在城区的郎溪镇和经村乡。1964年第二次人口普查时,全县共有少数民族112人,民族不详的23人,其中蒙古族9人,分布在毕桥公社和白茅岭农场;回族94人,分布在县城关镇、白茅岭农场、宣郎广机械农场及十字、姚村、飞鲤等公社;维吾尔族2人、苗族1人、壮族1人、朝鲜族1人分布在白茅岭农场;满族4人分布在姚村公社。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时,全县共有少数民族192人,民族不详的1人,其中蒙古族11人,分布在姚村公社和白茅岭农场;回族162人,分布在十字铺茶场、白茅岭农场和县城关镇及凌笪、下湖、飞鲤、姚村、十字、水鸣、南丰、建平等公社;维吾尔族4人分布在白茅岭农场;畲族3人和黎族1人均分布在十字铺茶场;满族8人分布在姚村公社和白茅岭农场;朝鲜族1人和壮族2人分布在白茅岭农场和毕桥公社。1983年后增加了苗族、彝族、土家族、傣族、傈僳族、土族、普米族、布依族、独龙族、仫佬族、佤族等少数民族,人数不多,分布在全县各乡镇。
二、姓氏
据明清两代《建平县志》载:郎步镇因“县治之前,一溪襟带”,“郎,居民之姓也”而得名,因而河名郎溪,可见当时郎姓之多。现今涛城镇还有郎源村、大郎村、小郎村。十字铺茶场境内有前郎村、后郎村。梅渚则因“居民有梅姓者,因名。”东夏镇是因浙江兰溪夏姓迁来遂有东夏、西夏村名。郎溪的许多集镇、村庄都是以姓命名。如姚村乡有大姚村、小姚村、袁村、贾村、夏桥,定埠镇有周家大村、金家、北陈,梅渚镇有王家桥、王家背、大梁村、小梁村、新梁村,岗南乡有上王村、中王村、下王村、前王、后王,凌笪乡有钱村、侯村,钟桥乡有李家村、廖家、韦村,建平乡有潘村、严家村、宗家园,城南乡有镇山王、中杨湾、下杨湾、乌家埂,水鸣乡有戴桥、大西潘,飞鲤乡有裴村、夏郭村、山头施,十字镇有华村、马村、胡家湾,下湖乡有施家、牟家、昝家,南丰乡有章村、严村、庹家湾,毕桥乡有蒋顾村、曹村、赵村、陶湾,幸福乡有大王村、戴村、韩家圩等等。后因战乱及天灾,人口迁徙变动频繁,单姓同住一村的已不多见。
全县共有姓氏404个(含十字铺茶场、白茅岭农场),分布较广、人数较多的是王、张、李、杨、陈5姓。王姓主要分布在61个村民组,张姓主要分布在57个村民组,李姓主要分布在54个村民组,杨姓主要分布在53个村民组,陈姓主要分布在59个村民组。分布的特点,除城镇外,农村一部分村庄是以一姓为主,如定埠镇定埠村以吕姓为主,幸福乡夹河村以徐姓为主,凌笪乡钱村以钱姓为主,飞鲤乡齐村以黄姓为主。多数村庄或居民点均是多姓杂居,如东夏镇的百家堡,幸福乡的百家墩和飞鲤乡的温州场,十字铺茶场的百万村(50年代地名),意谓“百家聚居”;十字镇的上四方、下四方,意谓“四方咸集,五方杂居”。上述村庄少者20~30户,70~100人,多者90~110户,130~400余人。土著多分布在县西北,如满(蛮)张村、大北庄,客民多分布在县东南、西北,如江北岗、湖北庙、河南包子、罗山棚子、湖北大村、湖南冲等等。
全县乡镇人数较多和影响较大的主要姓氏:定埠镇有吕、周2姓;梅渚镇有岑、吴二姓;涛城镇有管、潘、杨等姓;东夏镇有夏、潘2姓;城关镇有陈、王、张、宗诸姓;十字镇有李、袁、华、骆诸姓;凌笪乡有钱、侯2姓;钟桥乡有韦、李2姓;姚村乡有姚、袁、贾、熊等姓;城南乡有王、李2姓;岗南乡有王、周2姓;下湖乡有夏、施等姓;建平乡有宗、郝、钱等姓;幸福乡有徐、潘、陈、杨诸姓;飞鲤乡有黄、裴、施等姓;南丰乡为严姓;水鸣乡有戴、陈、方等姓;毕桥乡有施、田等姓。十字铺茶场、白茅岭农场姓氏多杂,并有少数民族,没有人数较多、影响较大的姓氏。部分少数民族姓氏未列入全县姓氏排列表。
建国前,历史上曾有“东岑西夏,南潘北吕”之说,影响较大的几个主要姓氏格局变化不大。如东夏的夏姓,姚村的姚姓、涛城的潘姓,梅渚的岑、吴姓,定埠的周、吕姓,岗南的王姓、岑姓等等。有些姓氏势力较强,如在定埠不得上演京剧《芦花荡》和《白门楼》。解放前定埠吕周两姓对立,周氏有一人取名“周聘吕”;吕氏有一人就取名“吕梦周”,以此抗衡。抗日战争前后,凌笪、岗南地区曾流行一首民谣:“刘一千,岑半县,何家土匪钱家官……三聋子杀人不眨眼。”(注)(“刘一千”、“三聋子”系指帮会头领刘九如,徒弟上千,杀人无数;“岑半县”是指岑家人多、绅士多;“何家”系指何德彬等土匪;钱家系指钱家的区、乡、保长多。)
古代“因生赐姓,胙土命氏”。据有关《宗谱》记载,王姓、杨姓均系周代姬姓。王姓系周代晋王乔之裔,世称“三槐堂”。宋代靖康之变,王巩护驾南渡,居金陵之乌衣巷,后迁溧阳,由溧阳再迁建平县岗南村。杨姓系周代伯侨之后,封为杨侯,世称“四知堂”。后由陕西华阴迁扬州。宋室南渡后,迁休宁、新安。之后,杨时和迁郎步镇,另有一支迁邓步(今定埠)。袁姓亦是宋室南渡后由杭州迁来。太平天国后,湖北、河南等省大批移民迁来开荒定居,姓氏增多,居住分散,形成多姓杂居的局面,单姓独村已不复存在。
郎溪县姓氏笔画排列表
(表3—6)

(二)性别年龄
一、性别
建国前,由于重男轻女思想的影响,男多女少,性别比例严重失调。宋、元两朝无资料可查。明弘治十五年(1502年),全县男65719人,女23518人,男比女多42201人,性别比例为100∶279.44(女为100,下同)。由于民间遗弃、溺杀女婴,女性日渐减少。到嘉靖元年(1522年),男为65814人,女性降为20884人,性别比例失调更加严重,性比为100∶315.14。后来州县衙门下令禁止溺杀女婴以及办育婴堂等其他措施,女性比例上升,性比失调矛盾逐渐缓解。万历二十一年(1593年),性比为243.6(女为100,下略)。清光绪三十年(1904年)性比为151.52。
民国以来,人们的文化科学水平有所提高,生育观亦渐改变,女性渐渐增多,男女性比差异逐渐缓和。民国17年(1928年)性比为143.88,民国23年(1934年)性比为135.81,民国26年(1937年),性比为130.03。由于抗日战争及解放战争,男性伤亡较多,民国28年(1939年),性比下降为126.65,民国37年(1948年),性比为125.91。
建国后,由于教育科技的发展和生育观念的变化,性别比例的差距越来越小。1949年性别比例为122.22,1952年为120.55,1956年比差缩小到118.47,1960年为102.54。1961年后又开始增大,1962年为117.3。自1964年后,性别的比差逐年缩小。此后10年,由113.58缩小到1974年的109.98。1978年至1987年性比由109.94稳定在109.23之间,相差甚微,渐趋平衡。
郎溪县1949~1987年男女性别比例表
(表3—7)

二、年龄
郎溪县人口年龄结构,建国前缺系统资料,1953年第一次人口普查时缺年龄统计。现以1964年第二次人口普查与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资料作比较说明,1964年7月1日零时全县总人口181568人(含十字铺茶场与白茅岭农场,下同)。1982年7月1日零时全县总人口306286人。其中:1964年14岁以下66126人,占总人口36.41%,1982年为116167人,占总人口的37.92%,18年增加1.51%;1964年20~39岁的共59269人,占总人口32.64%,1982年为78178人,占25.52%,下降7.12%;1964年65岁以上3135人,占总人口1.72%,1982年为11651人,占3.8%,增长2.08%,由年轻型向老年型转化,其中1964年80岁以上老人68人,占总人口0.037%,最高年龄89岁,无百岁老人;1982年80岁以上老人1064人,占0.34%,百岁老人2人,最高年龄109岁。在80岁以上老人中,1964年女性占80.76%,1982年女性占69.46%。有生育能力的女性1964年40865人,占总人口的22.5%,1982年67384人,占总人口的22%,比重相近,而人数却增加了26519人。
建国前人口平均寿命45岁左右。1981年平均期望寿命68.23岁,其中男性平均期望寿命为66.18岁,女性为70.54岁。
郎溪县1964年各年龄组人口性别结构表
(表3—8)

郎溪县1982年各年龄组人口性别结构表
(表3—9)

附:长寿老人简介
徐开勤,男,清同治十一年(1872年)7月10日出生,汉族,文盲,务农。年轻时在乡种田,1931年在上海拉黄包车。1956年安置在上海市白茅岭农场白云山分场。一生未婚,无嗜好,从不生病。1985年10月4日去世,享年113岁。
杨氏(1952年郎溪县南门乡乡长吴永发之母),女,清光绪七年腊月廿四日出生(1882年2月12日),汉族,文盲,务农。29岁由无为县逃荒来郎溪。住城南乡东门渡村下杨湾。一生生育子女6人,男3人女3人。1983年农历七月廿二日(8月30日)逝世,享年100岁。
向成玉,女,清光绪十三年(1887年)七月初三(8月21日)出生,汉族,文盲,务农。1963年由江苏省溧阳县殷桥乡迁来,住城南乡七里村鹞鹰山。少年时为童养媳,一生勤劳节俭。生13胎,存活4人,子早逝,遗一孙(胡耀华)。1984年8月6日逝世,享年97岁,县人大、县人民政府、县政协、县地方志办公室都派代表前去吊唁。
(三)文化程度行业职业
一、文化程度
封建朝代以科举而言,自北宋建县(988年)到清末的900多年间,建平县中进士的仅56人,其中宋代38人,元代5人,明代9人,而清代只有4人。明清两朝考中举人的共62人,明朝32人,清朝30人。自元至清的632年间,建平县共有贡生(包括岁贡、选贡、恩贡、例贡、监选)共421人。
民国24年(1935年),全县在校小学生共1815人。抗日战争爆发,多数学校被毁,民国27年(1938年)全县只剩初小、完小15所,在校学生907人,占全县人口总数的0.71%。民国28年(1939年)统计,全县总人口127340人,而文盲就有110017人,占全县总人口的86.4%。小学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大学及专科毕业生14人)共2278人,占总人口的0.17%。民国36年(1947年),全县总人口139048人,初小以上文化程度10495人,私塾6281人(其中女1032人)。私塾及初小以上文化程度的共16776人,占总人口的12.06%,其中:大学文化程度51人(其中毕业37人),高中文化程度252人(其中毕业144人),初中文化程度932人(其中毕业498人),高小文化程度3428人(其中毕业2014人),初小文化程度5832人(其中毕业2535人);私塾及初小文化程度多数是半文盲。全县文盲102900人(其中女50324人),占人口总数的74%。全县高小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共2693人,仅占总人口的1.93%。
建国后,党和政府重视教育,文化素质有很大提高,1964年第二次人口普查时统计,大学或相当于大学文化程度的743人,高中(含中专)2510人,初中8557人,高小9956人,初小24334人,初识字4283人,不识字81355人,文化程度不详91人。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共11810人,占人口总数的6.5%。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时统计,大学或相当于大学文化程度的840人,高中(含中专)11257人,初中41431人,小学102950人,识字或识字很少113687人。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共53528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9.04%,小学以上文化程度共156478人,占总人口数的55.66%。识字或识字很少的人占总人口数的40.43%。1987年全县小学毕业以上文化程度224874人,占总人口的77.07%,其中大学本科438人,专科1276人,中专3418人,高中12379人,初中64210人,小学143153人。初中毕业以上人数占总人口数的28.01%。
二、行业职业
明代以户划分职业,分类虽不尽合理,然亦可窥见一斑。嘉靖元年(1522年),全县16215户,其中民户14524,军户729,匠户650,儒户1,校尉户1,力士户1,医户4,阴阳户34,铺兵户96,祗禁户17,弓兵户90,水防夫户20,猎户1,僧户44,道户3。万历二十一年(1593年),全县11400户,其中民户10939户,军户335户,僧户25,阴阳户21,道户5,匠户68,医户2,捕户5。清代无考。
民国8年(1919年),全县直接从事生产的人共87019人,占总人口的58.15%,其中农业73393人,占生产人员总数的84.34%,工业3046人,占3.5%,商业7584人,占8.7%,渔业740人,占0.85%,牧业2256人,占2.59%。
民国36年(1937年),有职业的人员96051人,占全县总人口的69.07%,其中农业75279人,占从业人员的78.37%,工业5017人,占从业人员的5.22%,商业6060人,占6.3%,交通运输478人,占0.49%,公务员1670人,占1.73%,自由职业(教师、医生等)283人,饮食服务业6806人,占从业人员7.08%,其他458人。有职业人员中妇女42700人,占从业人员44.45%。无职业人员5555人(其中女3086人),占总人口的0.4%,占从业人员的5.78%。
建国后,由于人口的迅速增长,工业、交通运输、商业以及文化教育等社会事业的不断发展,各行业的比重也在不断变化。1958年全县行业人口7394人,占总人口的4.06%,其中工业3641人,占全行业总数的49.24%,基建交通邮电81人,农林水气204人,商业(含国营、集体、私营)1451人,饮食业397人,服务业331人,文艺9人,教育543人,卫生71人,金融72人,国家机关和人民团体594人,农村整半劳动力49699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人口),占农村人口的32%。1972年行业人口8461人,占总人口的3.64%,其中工业2425人(含全民、集体),建筑业130人,交通邮电577人,商业饮食服务业1518人,文艺107人,科教文卫及研究团体1064人,教师1194人,医务人员479人,金融84人,国家机关和人民团体883人。农村整半劳动力77566人,占农业人口的36.7%。
1979年全县行业人口13045人,占总人口的4.8%,其中工业3769人,占全行业总人数的28.89%,建筑业343人,农林水1364人,交通邮电806人,饮食服务业3083人,文教卫和科研部门2563人,金融205人,国家机关和人民团体912人。农村整半劳动力88726人,占农业人口的33.9%。
1982年全县人口普查,在业人口共157595人,占总人口的56.05%,其中农业129839人,占总人口的46.18%,工矿交通运输电信14520人,占5.16%,商业饮食服务业6241人,占2.21%,教科文卫体育4458人,占1.58%,金融272人,国家机关、政党和人民团体2262人,占总人口的0.8%,其他3人。在各种职业人口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占在业人员的3.93%,国家机关、党群组织和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占1.2%,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占0.96%,商业工作人员占2.13%,服务性工作人员占2.25%,农林牧渔劳动者占80.57%,生产工人、运输工人和有关人员占8.86%,不便分类的其他劳动者占0.07%。不在业人口计32524人,占总人口的11.56%,其中在校学生6276人,家务劳动15732人,待升学130人,待国家统一分配53人,市镇待业813人,退休退职2278人,其他7242人。
郎溪县1982年各行业人口分布表
(表3—10)

郎溪县1982年各种职业人口分布表
(表3—11)

1987年职工总数15255人(男9670人、女5585人),其中农林牧渔水7697人,工业1408人,交通运输邮电通信220人,商业、公共饮食业、物资供销和仓储业1562人,公用事业和居民服务业106人,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事业313人。教育、文化、艺术和广播电视业2206人,科研综合技术服务业21人,金融保险业230人,国家机关、政党和群众团体1492人,以上为全民所有制单位的职工人数。另外在全民所有制单位工作并领取补贴的人员共873人,其中民办教师791人,聘、留用退休、离休人员82人;农林牧渔场职工7509人。城镇集体所有制单位保留全民所有制身份的职工821人,其中供销合作社职工739人,另外聘、留用退休离休人员37人,城乡个体劳动者1699人。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教职工2471人。医务人员(含私人诊所)共730人。各种商店(含农村供销社、代销店)及零售网点营业人员9896人,饮食服务业从业人员1464人。村办工业年末从业人员1639人,城乡合作经营、个体工业从业人员6143人。职工总计48537人,占人口总数的16.63%,农业劳动力97147人,占农村人口总数的37.9%。 (四)婚姻与家庭
一、婚姻
封建婚姻制度,男婚女嫁全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一切须按“六礼”办事,注重“纳彩”聘仪,形同买卖。同时讲究“门当户对”,所谓“龙配龙,凤配凤”,封建婚姻的等级制度十分严格。由于“男尊女卑”思想的支配,男子可以一夫多妻,三妻四妾。男方丧偶可以续弦再娶,女方丧夫则不可再嫁,要从一而终。男子遗弃妇女只须一纸“休书”,女方根本没有提出离婚要求的权利。寡妇守节,被视为门庭的“荣耀”。由于封建礼教的束缚,由此而产生了许多畸形的婚姻与悲剧,如童养媳、等郎媳、望门寡、殉夫葬、招亲、抢亲、换亲、转亲以及卖妻买妾等等。
建国后,国家颁布了《婚姻法》,强迫、包办、买卖的婚姻制度被废除,“男尊女卑”的封建思想被男女平等的思想所取代。新社会实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婚姻家庭制度。1950年9月,县人民政府在在城区的南塘行政村进行宣传贯彻《婚姻法》的试点,年底,全县区、乡、村进行宣传贯彻。年底到区政府登记结婚的共2138对,寡妇改嫁的193人,解除童养媳关系的627人。1951年至1959年到区政府办理结婚登记的13918对,准予登记结婚的13181对,不准登记的737对,其中包办强迫117对,不够婚龄的435对,其他185对。离婚后复婚的409对。离婚4022对,其中感情不好的3398对,一方受虐待的391对,强迫包办的40对,童养媳圆房的193对。经调解不离婚的1111对。解除婚约的204对。结婚离婚最多的是1953年,结婚2324对,离婚1212对,复婚136对,经调解不离婚的322对,转法院依法处理的302对,解除婚约的12对。
1979年至1987年,女性初婚的17947人,其中晚婚10532人,晚婚率58.68%,晚婚率较高的是1980年,占97.32%,较低是1983年,占36.36%;再婚女性352人;复婚女性24人;离婚女性221人,另外达不成协议转法院处理的204人。
二、家庭
封建社会富豪人家、书香门弟多为大家庭,以“五世同堂”、“四世同堂”为荣。南宋咸淳年间(1265~1274),县城崇信坊(现十字街寺巷附近)范日进一家300余口,“恐后亲疏分薄”,凿大井以与子孙共汲,故又名“双井”。一般人家少则十余人,多则数十人。所谓“单门小户”只有三四或五六人。在大家庭中,经济支配权集中在家长手中,家务、农活统一分配,同居共炊,采取公食制或分食制。兄弟按排行分为大房、二房、三房等等。宋代户均人口为1.7人,但这一数字向为历代修志者怀疑。元代户均人口为5.14人。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为5.39人,永乐十年(1412年)为5.18人。到万历二十一年(1593年)上升为5.99人。清同治四年(1865年)下降为2.04人,光绪三十年(1904年)回升为4.31人。民国年间逐年上升,民国17年(1928年)上升到5.12人,民国28年(1939年)下降为4.71人。1949年户均人口为3.32人,以后又逐年上升,1975年上升到4.76人。1982年人口普查时家庭户58429户,家庭人口275021人,户均4.7人。至1987年下降为3.93人。
1982年郎溪县15岁及15岁以上人口婚姻状况统计表
(表3—12)

郎溪县部分年度户均人口统计表
(表3—13)


上一篇:第一节 人口规模
下一篇:第三节 计划生育
平台声明

平台收录的姓氏家族文化资料、名人介绍,各地方志文献,历史文献、农业科技、公共特产、旅游等相关文章信息、图片均来自历史文献资料、用户提供以及网络采集。如有侵权或争议,请将所属内容正确修改方案及版权归属证明等相关资料发送至平台邮箱zuxun100@163.com。平台客服在证实确切情况后第一时间修改、纠正或移除所争议的文章链接。

族讯首页

姓氏文化

家谱搜索

个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