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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军事

第二节 地方武装

(一)宋至清代的地方武装
北宋建县后,地方武装俱统于广德军,县设县尉1人,统领县之兵卒,地方部队名“乡兵”,人数不详。
元代设县尉1人,巡检司巡检1人,俱受达鲁花赤统领。县尉、巡检掌训练甲兵,巡逻乡里,缉捕盗贼。广德万户府统兵三千,派兵驻守建平。余不详。
明代设左哨所于县城,属广德卫,裁县尉。另于梅渚(今梅渚镇)、陈村(今十字镇)设两巡检司,各设巡检1人、吏2人。明初,地方兵员无定额,弘治九年(1496年)始定地方兵额,建平县设兵565名。嘉靖初,裁汰过半,只剩200名。嘉靖元年(1522年)有弓兵90名、水防夫20名、马夫5名,属广德营。梅渚、陈村两巡检司各有弓兵30名、警兵24名。另有递铺兵39名。
明万历初(1573年),建平县有操弓手95名。两巡检司各有弓兵30名。汛地(兵防据点)3处,各有守兵12至24名。并于各乡选备操民壮130名,每年饷银975两。闲时操练,忙时务农。
清顺治二年(1645年),建平县设千总署,千总1员,属广德营总兵统辖。清初,选拔备操民壮50名,后增至130名。康熙十四年(1675年)因平“三藩之乱”,广德州地方武装南调,县城改驻左哨把总1员,专防四乡,掌握藤牌队。有马战兵37名、步战兵64名,守兵274名。
康熙二年(1663年),设白茅山、朱塘铺、青苔岭(今姚村乡姚家塔茶冲东)3处汛防,各有守兵30名。白茅山汛防驻左哨协防外委1员,余为哨官。康熙十六年(1677年)裁陈村巡检司。雍正八年(1730年),增设东夏、梅渚、定埠、顾置4处汛地,各有兵丁驻守。道光二十一年(1841年),添设额外外委1员驻梅渚汛协防。道光二十八年(1848年)增毕桥汛,添设额外外委1员驻毕桥汛协防。此时巡警兵59名裁为40名,巡检司弓兵30名裁为24名。光绪二年(1876年)有马战兵24名、步战兵36名,守兵233名。宣统三年(1911年)将把总署改为巡防营务处,知县李文斛兼理。
(二)民国时期的地方武装
一、自卫团
清宣统三年(1911年)11月底,浔军黎宗岳部1连兵力由宣城经东夏策反巡防汛兵。梅渚巡检司哨官金龙山被击毙,巡兵起义,逼县城,知县李文斛逃走,县自治公所成立,将地方武装60余人改建为自卫团。
二、保安团
民国2年(1913年)10月20日,县成立团防总局,县城设清乡局,下辖自卫团。民国8年(1919年)自卫团改称保安队,辖3分队,兵丁100多人,步枪90支、驳壳枪4支。民国23年(1934年),县保安队扩编改为保安团,下辖自卫队。全县壮丁编为5区队、96联队、276小队,共5520人。县保安团直属壮丁队,名“铲共义勇队”,各乡镇建有碉堡22座。此外,全县地主豪绅购买枪支676支,由保安团“烙印给照”。
三、义勇常备队
民国25年(1936年)秋,县成立壮丁训练总队,训练18至45岁壮丁。民国26年(1937年),壮丁训练总队改称社会军事训练总队,下设分队,每个分队还设有少年团。11月3日,县成立义勇常备队,下设两个中队。12月29日,购枪200支,训练壮丁。
民国25年(1936年)县派往省干训班受训的军事毕业生回县后,由壮丁训练总队派往在城、梅渚、定埠、东夏、姚村、毕桥、涛城等地训练18至45岁壮丁,作为预备队。民国26年(1937年)后,只有梅渚、东夏、姚村3地在秋冬时集训。至民国28年(1939年)共集训甲级壮丁(18至35岁)16406名,乙级壮丁(36至45岁)8384名。民国29年(1940年),部分壮丁自愿者编入乡镇清乡队。
四、抗日人民自卫军
民国27年(1938年)1月,郎溪县成立抗日人民自卫军司令部,归宁(国)郎(溪)广(德)宣(城)四县游击司令部指挥。下设常备中队、后备队和预备队。县长曹树钧兼司令。12月1日,抗日人民自卫军司令部与社会军事训练总队合并成立国民自卫总队,统率全县地方武装及训练壮丁。总队下辖常备队1个中队,另设1独立分队;后备队共6个大队,区长兼大队长,27个中队,234个小队。据第九区视察员邬子丰视察报告称:“郎溪常备一中队,官兵128人,虽有步枪95支,能用的仅30多支。独立分队都是徒手兵。”“涛城模范队士兵,白日在碉堡内聚赌,被撤革。”民国28年(1939年)3月14日,常备队归属县建制,将在城、梅渚两商团65名兵员编入成立3个分队。一分队80人驻梅渚、涛城;二分队45人驻东夏、姚村;三分队60人驻城厢、毕桥。另有少数武装随县政府流动。
五、国民兵团
民国29年(1940年)2月20日,县自卫总队改组为国民兵团。县长邱光远兼团长,副团长刘懋高兼军事科长(师管区派任)。团部驻夏家村(现属城南乡)。下辖保安独立1中队、常备1分队,连同乡镇自卫队,共274人,步枪228支、短枪6支、机枪1挺。壮丁后备队3个区队、23个乡镇队、223个保队。民国30年(1941年)7月,保安队独立中队整编为自卫中队,下辖3分队、9班,官兵116人,长短枪106支、机枪1挺、子弹3880发,手榴弹300颗。乡镇后备队22个,保队223个,每队14至16人。共有枪161支、子弹500发。
民国31年(1942年)12月11日,国民兵团改称国民自卫队,乡镇称清乡队。原后备队停办,举办兵役干部训练班。次年7月,兵役干部训练班改称集训国民兵团部。
六、联防保安大队
民国36年(1947年)1月11日,宣郎广三县联防指挥部成立,指挥官由第六行政区保安副司令袁超岱兼任。县成立联防保安大队,大队长訾向宇。大队部及常备独立分队驻县城,东夏、涛城、姚村各驻1个中队。郎溪县于1月份设立梅渚、东夏、涛城3个联防区。同时设立警察队两个中队。3月撤3个联防区,于十三泉(今南丰乡)设1个联防区署。
4月1日,县内公务员实行军训,每日晨升旗后训练一小时,共编1中队、3区队、9班,计131人。5月10日在大操场举行军事检阅。
7月10日始,县党部、县政府除实行联防外,在县政府大门前菊花墩建1方形大碉堡,在东南西北4城楼和戴家村、南门村东北角建造6个圆形碉堡,各乡镇也都建了碉堡。本月,又急忙购买机枪6挺、步枪50支、驳壳枪(手枪)12支、子弹45000发,加强警察、保安队。9月20日,将刑警队改为特务队,军官4人、兵48人,购买快慢机手枪2支、驳壳枪3支、子弹611发,步枪子弹5385发,手榴弹15颗,掷弹筒弹14发。受训壮丁每保30人,共训练6094人,甲种国民兵集训106人。
附一:地主武装及商团
一、团练(民团)
道光三十年(1850年)县境四乡建有团练,乡董豪绅任团总,名为“保卫乡土,绥靖地方”,实系鱼肉乡民。咸丰三年(1853年)太平军破金陵建都天京,建平县地处京畿外围,又系苏浙皖三省通道,战略地位重要。清兵屡败,就以地方团练为对付太平军的主要兵力,清政府下令办团练,地主豪绅纷纷响应组建,全县组建了30多个民团,有的成了太平军的顽敌。
二、民众自卫团
简称民团,民初各区、保都建有自卫团。平时各守本业,紧急时号令集合。民国16年(1927年)以后,各种刀、枪会(大刀会、红、白、黄枪会)纷纷兴起,较大村落都设有“堂子”,其头目都是地主、乡绅,会众受他们操纵驱使,为他们保家护院。民国36年(1947年)10月10日,郎溪县长集合十字、涛城、东夏、古松、梅渚、定埠等乡镇民团在县城举行检阅示威,愚弄乡民,妄图对抗日益壮大的人民武装力量。
三、商团
清末民初,县城、梅渚两商会组建了商人业余体操队,民国8年~10年(1919年~1921年),招收散兵游勇,建立商团,各有兵力35人和32人,共有短枪2支、步枪60余支。
附二:汪伪地方武装
一、保安大队
民国32年(1943年)9月,日军进犯郎溪,县政府、自卫队仓促逃离,只有少数兵力随县政府撤到姚村鸦山。梅渚自卫队赵君辅、东夏自卫队曾海宽暗与日军通款,带领两个自卫队携枪投敌,编入日伪保安大队,保安大队设立3个中队,1个特务队,官兵422人,枪154支、子弹2645发。民国34年(1945年)抗战胜利。8月22日伪县长张布道(原名张耀宗)乘日军投降撤走之际,带领保安队第一、二两中队,并收缴了郎步镇及东夏、飞鲤、涛城等乡自卫队枪支共200多支,投奔国民党江苏省第一行政督察区专员顾大荣,改编为“江南自卫团”,摇身一变而成“国军”。安徽省第六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多次交涉,未见归还,而张耀宗在其主子庇护下,也逍遥法外。
二、自卫团
郎溪沦陷后,在江苏句容投降日军的石佐民,被封为“陆军少将武官”,随日军到郎溪建立傀儡政权——郎溪自治委员会,其武装称“自卫团”,共有兵力2000余人,有迫击炮1门、掷弹筒3具、枪榴弹2具、轻重机枪7挺、步枪1000多支、手枪100余支、子弹2万余发。民国32年(1943年)底,石佐民被汪伪第七行政督察区专员兼保安司令黄一平派人在分流庙伏击打死。石佐民死后,部队无人统率,士兵为非作歹,大部分武器被日军警备队收缴,一部分人流落为匪,一部分人投奔了黄一平。是年,黄一平被其副司令张九如串通日军稻田所长于6月1日在广德祠山岗枪决。黄一平死后,张九如取而代之,由张耀宗任副司令。张耀宗率一部分伪军到郎溪上任当上了伪县长,姓名也改成了张布道。不久,张布道在去广德途中被黄一平的卫士暗中打了一枪,子弹穿过腹部,差一点丧命。
(三)共产党领导的地方武装
一、农民自卫团
民国17年(1928年)4月,中共郎溪特别支部改编陈文部队成立农民自卫团,下设4个营。陈文任团长,夏雨初任党代表。5月9日攻占郎溪县城。
二、农民赤卫团
民国19年(1930年)8月,姚村造纸工人和农民在皖南红军独立团王金林、邱宏毅的帮助下建立农民赤卫队。10月25日袭击姚村公所获胜。不久,成立姚村苏维埃政府,农民赤卫队改编成农民赤卫团,下设3个营,共570多人,团长陈建富,党代表李同洲。11月遭军阀陈调元的第五十七师三四二团“围剿”,赤卫队伤亡惨重,陈建富等被捕遭杀害。
三、郎广游击队
皖南事变后,中共郎广中心县委只有1支驳壳枪,不能自卫。民国30年(1941年)5月,中心县委派许道甫去梅渚镇,在安徽省郎溪战时进出口货物检查处,由处长石云阶、主任芮孚云秘密购得手枪1支、步枪2支及部分弹药。并派税警(均系中共党员)送许道甫回中心县委。以后,石云阶身份暴露,离开“货检处”,留下的手枪2支及步枪4支,又由芮孚云派人送往中心县委。7月9日,郎广游击队成立,由许道珍、龚铁(原名谢震国)领导。民国32年(1943年)11月,在广德砖桥的泉村与新四军第十六旅四十八团会师,扩编为游击大队,下辖一、三两个中队,人数100多人。
四、郎溪警卫团
民国33年(1944年)元旦,郎溪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设立军事科,首任科长黄永安,后为叶超。郎广游击大队同时整编,一部分人升级参加主力部队,一中队编为广德警卫连,三中队编为郎溪警卫连。民国34年(1945年)8月,县警卫连已发展到800多人,改编为郎溪警卫团。团长王治平、政委张思齐,下辖6个连,第一、二两连为主力连,同年10月主力连随新四军主力北撤。
五、中共郎广分工委警卫连
新四军北撤后,分工委在宜兴张渚建立,将留下坚持游击的部分武装人员改组成分工委警卫连,连长傅家齐,下辖3个排。有轻机枪2挺、短枪18支、步枪55支。此外尚有郎溪武工队25人,有短枪10支、步枪15支。分工委进军郎广后,受到国民党军队的梳篦式“围剿”,部队损失惨重。11月29日,师尚荣、傅家齐、傅家和胁迫18人携机枪2挺、步枪10支、短枪8支叛变投敌。年底,分工委只剩张思齐、许道珍等8人,郎溪武工队只剩丁浩等5人,共13人,自谑为“十三太保”。民国35年(1946年)9月下旬,重建分工委游击队,史继昌任队长,3个班共40多人。机枪两挺,长短枪20多支。民国36年(1947年)6月改为武装连,连长高明山(李轩),指导员叶德胜。下辖郎溪武工队,队长喻孟成(丁浩),共45人。民国36年(1947年)10月,国民党调集重兵向皖南游击区进行6个月的反复“清剿”,斗争十分残酷,环境非常恶劣,游击队损失很重。韩明奎领导的鸦山武工队,到民国37年(1948年)3月,仅存3人。
六、宣郎独立游击中队
民国36年(1947年)10月,郎溪县工委决定成立宣郎独立游击中队,从县武工队中抽调骨干组建,共60多人,队长方全胜。活动在姚村、七塌、水东一带。后与誓节中心区委游击队合并。
七、誓节中心区委游击队 民国37年(1948年)底,苏浙皖边区工委撤销郎广分工委和广宁孝分工委,成立路南、天西、太氵鬲3个分工委。路南分工委下辖誓节、柏垫、太山、姚村4个中心区委,誓节中心区委辖郎溪县境。原郎溪武工队改编成中心区委游击队。中心区委下辖路北、苏村、姚村3个区委。区委设武工队。
八、郎溪县武装大队
民国38年(1949年)4月,誓节中心区委游击队与中国人民解放军野战军会师后进驻县城。4月底,原国民党县自卫大队在西洋村起义投诚,缴机枪14挺、步枪200余支。改编建成郎溪县武装大队,下辖3个连,300多人。1950年7月,改编为5个连,600多人。1951年6月升级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独立第五营。1952年1月编入野战军主力部队,离开郎溪。
县武装大队领导人员任期表
(表27-2)

中国人民解放军独立第五营领导人员任期表
(表27-3)

九、区武装中队
解放初,在城、梅渚、定埠、涛城、毕桥5区都有区武装中队,群众习惯称为“区小队”,相当于1个排或1个加强排的兵力,16个乡也有1个班的兵力,以维护地方治安。区中队设中队长、副中队长,教导员由区委书记兼,受县大队及区委双重领导。后划为8个区时,设立8个区中队。1952年独立第五营升级为野战军主力时,区中队一部分人编入独立第五营,一部分人编入县公安中队,少数人复员退伍。
十、县人民武装部
1949年6月,中共郎溪县委成立武装部,部长张振基、政委丁浩(兼)。1950年10月,以中共郎溪县委武装部为基础组建郎溪县人民武装部,属宣城军分区和中共郎溪县委双重领导。内设军事、政工2股。各区武装部受县武装部和区委双重领导。1952年1月,列入军队编制,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郎溪县人民武装部,5月属芜湖军分区。1954年11月改编为郎溪县兵役局,同时保留县人民武装部名衔,实行军队和地方双重领导。内设机构有:民兵科、统计科、预备役军官科、组织动员科、征集科、预备役训练科。1958年5月整编为组织动员、作战训练两科。1959年11月,县兵役局重新改称为县人民武装部,内设政工、组织动员、军事训练(后改作战训练)3科。1961年2月17日,成立中共郎溪县人民武装部委员会,12月30日,县委民兵工作领导组改为人民武装委员会。1975年2月又增设装备科。1966后撤销县人民武装委员会,1979年10月,恢复中共郎溪县人民武装委员会,县委书记任主任,人武部长、政委任副主任。1980年1月属宣城军分区领导。1981年6月,撤销作战训练、组织动员、装备3科,同时增设军事科、后勤科,此时,连同政工科共设3科。1986年7月1日改归地方建制,现役干部改为地方干部。内设军事科、政工科、办公室。 县人武部历任负责人任期表(一)
(表27-4)

县人武部历任负责人任期表(二)
(表27-4)

县人民武装部包括兵役局的领导人员中,1967年以前,政委由县委书记兼任,县人武部设副政委。1967年后,县委书记兼第一政委,政委、副政委均由县人武部配备。
十一、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郎溪县中队
1949年10月,筹建中国人民公安部队郎溪县公安队,首任队长陈得云。1950年9月正式成立,由地区公安大队和县公安局双重领导。1955年8月,改编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郎溪县中队,隶属于县公安局。1966年7月1日,撤销县武警中队,改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郎溪县中队,属县人武部领导。1975年底,又改称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郎溪县中队,属地区和县公安局双重领导。1982年6月,中共中央决定,将人民解放军担负的地方内卫任务及执勤部队移交给公安部门,同原公安部门实行义务兵役制的武装、消防、边防三个警种统一建成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实行由公安部门分级管理、分级指挥的原则。武警郎溪中队属武警宣城支队和县公安局双重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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