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第五章 林业

第五节 林产品经营

一、采伐
采伐木竹采伐传统工具为斧、锯、砍刀。杉木采用挖蔸斧砍伐,便于萌生新芽。大径松、杂树用锯伐。砍伐毛竹所用的工具则因各地习惯而不同,小南乡用弯刀,西南乡用斧,北乡则用鹰嘴斧。鹰嘴斧的优点是:扒土采伐既可降低伐根,提高利用率,竹蔸又易腐烂,促进护鞭发笋,增产增收。
建国前至1958年,本县木竹采伐均属宣宁森工支局广德采购站。1959年木伐采伐下放县管,当年成立县木竹生产指挥部,从各公社抽调农民600余人成立采伐队,下设两个大队,六个中队,分布于杨滩、柏垫、卢村、东亭、独树、月湾等地。采伐队于1961年底逐步缩小,至1962年除留8人外,其余均辞退。1972年4月,县木竹生产供应公司成立,专营全县木竹生产供应业务,随着业务量不断扩大,收购网点逐步增多,人员也随之增多,1987年底,县木竹公司有职工280余人,年销售总额549.9万元,上缴利税14.4万元。
检量建国初,木材检量采用“龙泉码”、“滩尺”、“英尺”;毛竹以担计,陋规杂制相沿成习。1952年,全国制定统一规格。检尺方法:木材采用立方米检量;毛竹采用以眉围(毛竹竖立时,齐人眉高处检量),按尺寸大小定级,规格始趋统一。
二、销售
(一)私人销售
清末,民国时期,本县山货以竹、木、柴、炭为大宗,多由私商经营运销外地。主要靠肩桃背扛或用独轮车运往浙江长兴县泗安,江苏宜兴县张渚、溧阳县戴埠,宣城县水东等地集散。时享盛名的“泗安竹篾”、“张渚板栗”、“戴埠毛竹”、“水东土纸”等大多产自广德。俗语云:“推不完的广德(山货),堆不满的泗安。”
民国23年(1934年)广德大旱。东、南乡灾民上山砍伐松树,剖成“劈柴”(或称窑爿柴),运往泗安销售,年输量近百万吨。抗日战争时期,南乡山民砍伐杂木用水碓制成香未,运销张渚,年销售量约6600余吨。本县山民将松、杉木加工成寸板(6.4市尺见方,厚1市寸)和分板(长1米,厚1厘米)就地销售或运销沪、杭等地。寸板可作楼板、地板、铺板或作货物包装箱,分板可作房间隔板及箱笼家什等,销路颇畅。用杉木制作的寿材和圆木家具(盆、桶等)销量也相当可观。
毛竹出售的很少,主要用来腌麻做表芯纸及干古纸原料。民国18年统计,全县纸槽近千户,均为私人经营。
1953年7月,木竹及其产品开始主要由国家收购。1958年由公社统一经营管理,取消私人销售。
柴炭为林副产品,向由个体自产自销。60年代一度由供销社管理,设柴炭收购供应站于南街,不久便撤销,进入80年代,城镇炊具改用电饭锅、煤壁炉的越来越多,私人销售木柴的相对减少。
木材资源利用长期以来是年伐量大于生长量。50年代,全县年均向国家提供木材7000余立方米。此后30余年,林木消耗量超过生长量。1958年“大跃进”时期刮“共产风,全县办公共食堂1920个,村头风景树亦用作燃料被烧光;独山煤矿“大会战”,阜阳、合肥、蚌埠和本县千人采伐队进驻林区大肆砍伐,使近山林、风景防护林被毁甚多。
1960~1962年,提出“山区口粮自给”的口号,为种粮而毁林9万多亩。仅同溪公社即垦种9200余亩,砍树191万棵,砍毛竹21万根。砍伐后又没有合理利用,致使很多大树烂掉,小树被焚毁作肥料。此间,砍树挖蔸,毁林开荒,使山林生态遭破坏,水土流失严重。
“文化大革命”期间,山林无人管,大批量杉木被砍伐偷运出境。1972年,以木材与外地易物,造成木竹外流。1978年干旱受灾,采取“农业减产林业补”的办法,加工木竹成品、半成品,与缺材地区交易,以此增加林农收入为由,只要能够赚钱,不惜大材小用,长材短用,因此山区曾一度流行有“拆旧屋,盖新房,钞票存银行”的顺口溜。70年代,马尾松作为低产树种,被限制发展,加上农村能源紧缺,生活与生产急需“小材小料”,群众趁机盲目砍伐,松林又遭破坏。杨滩公社九房村为独山煤矿砍伐的坑木,未能运出而废弃,被当柴烧掉,当地群众劈松油就烧了两三年。
80年代初,森林消耗量仍大于生长量,林业生产存在的问题没有引起重视,加上山林经营权不稳定,政策多变,营林投资少,木材价格不合理,山区经营方针不明确,实际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等因素,造成过度砍伐,影响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直至1984年后,山林到户经营,木竹议购议销,政策逐步放宽落实;市场开放,山区生产转变以林为主,多种经营,资源利用渐趋合理,过度砍伐现象得到控制。
(二)国家购销
1953年6月以前,木竹及其产品均由私人经营。7月起,由林业部门收购。50年代,平均年收购木材8707立方米,60年代年均收购6650立方米,70年代年均收购5648立方米,1980~1987年年均3207立方米。从1953年起至1987年止,全县共收购木材203273立方米,平均年收购5807立方米。
1953年至1956年收购的木材全部交给省林业厅驻杭州办事处。1957年至1969年,由于杭州办事处撤销,本县收购的木材,分别流向芜湖清水贮木场,郎溪木材公司和宜兴木材公司(属省际换材)。1970年收购的木材基本自给。1981年,由于县内杉木材种短缺,省、地林业部门安排从宁国、新安江等地调进杉木4447立方米。1982年至1984年,本县先后从休宁、江西等地调进松、杉、杂木6218立方米,平均每年调入2073立方米,以弥补地方供应之不足。
毛竹及林副产品经营权属多次变更:1958年以前主要属供销社经营,1959~1962年属林业部门经营,1963~1972年改属供销社,1973~1978年上半年又归属林业部门,1978年下半年至1979年复交供销社,1979年下半年又归属林业部门经营。
本县松脂生产始于1956年,安徽省林业厅林产工作队派技术员6名来广德举办采脂员培训班,传授割脂技术。当年在砖桥乡五峰、千口村,柏垫乡姚村、前程等4个村作采割试点,年产量约15吨,由省林产工作队直接收购,年产量无考。采割地后又增加为凤桥、柏垫、杨滩、月湾、独树、石鼓、砖桥7个乡。1965年后改由县收购,年产量见下表。
1953—1987年广德县森林工业主要产品收购量逐年统计表



三、运输
1953年至1956年国家收购的竹木全部用车运到泗安,上船转运杭州。1959年后,除车运外,还利用无量溪、桐氵内河扎排水运郎溪、芜湖,转运合肥、蚌埠等地。最高年水运量毛竹80余万根。从1959~1981年,全县共建山区、林区公路33条,总长246公里,投资112.4万元。疏通林区河道4条,总长35公里,投资5.6元。1959—1984年,修桥补路拨款25万元。1983、1984两年因山洪暴发,山区公路、桥涵被毁甚多,补助修理费32万元。建国以后,本县总共投资175万元,用于疏通河道,修建林区公路,使边远林区木竹、山货得以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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