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水灾
据《安徽省水旱灾害史料整理分析》统计,公元前190年至1949年的2100多年间,在今安徽境内共发生大水、特大水灾41次,平均50年发生一次。明景泰元年(1450年)至1949年的500年间,在今安徽境内共发生不同程度的水灾246次,平均2年发生一次,其中大水、特大水灾35次,平均15年发生一次。1949年至1998年的50年间,全省先后发生了1950年、1954年、1963年、1975年、1982年、1991年、1998年共7次大水和特大水灾,平均7年发生一次。
近500年的水旱资料显示,安徽历史上连续发生的水灾较多,约20年左右出现一次。其中连续两年发生水灾的次数较多,约占总次数的三分之二。连续3年发生水灾的次数,约占总次数的六分之一。清末泗州、宿州,曾出现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至民国元年(1912年)连续11年水灾,为安徽水灾史上连续发生水灾之最。
安徽水灾在地区和季节分布方面,具有明显的差异。据近500年的水旱灾害资料统计,淮北地区共发生程度不同的水灾211次,江淮之间185次,江南地区198次。安徽水灾大部分发生在夏季和秋季,春夏之交次之,秋冬之交最少。据近500年水旱灾害资料统计,春季2~4月份共发生48年次,春夏2~7月份共发生26年次,夏季5~7月份共发生366年次,夏季5~10月份共发生110年次,秋季8~10月份共发生222年次,秋冬8~11月份共发生3年次,冬季11~1月份共发生12年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