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
广德素有“江东道院”之称。清乾隆《广德州志》载:邑人“尚鬼神又好佞佛”,“环四境计之,佛庐几于栉比。”佛教、道教传入较早,唐代以后发展尤盛。清道光二十年(1840)第一次鸦片战争后,随着帝国主义势力的入侵,天主教、基督教亦相继传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和政府奉行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正当的宗教活动受到了保护。但由于社会制度的根本变革,“无神论”思想逐步为广大群众所接受,信仰宗教的人愈来愈少,加之本县许多僧尼先后老死或还俗,大部分庙宇因无人管理而被改作它用,致使宗教活动的开展不够正常。“文化大革命”中(1966—1976),“左”倾错误发展到极端,公开的宗教活动被迫完全停止。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的宗教政策得以继续贯彻执行。1984年3月,中共广德县委成立了民族宗教事务科,隶属县委统战部,专事落实民族宗教政策。宗教活动在本县又得到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