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委员会关于1963 年社队生产的木材收购指标和奖售问题的规定
安徽省人民委员会文件
林密帆字第0090号
安徽省人民委员会关于1963年社队生产的木材收购指标和奖售问题的规定各专员公署:
为了促进木材生产、保证完成国家木材收购任务,现将1963年社队生产的木材收购指标和奖售标准规定如下:
一、根据国务院10月14日国财办周字325号文件规定,我省明年木材收购任务为三十一万五千立方米。其中:森工收购三十万立方米,木材公司收购一万五千立方米。
二、奖售标准:
1.棉布:每收购一立方米木材奖售棉布一市尺。为了增加硬杂木和松长条的产量,以适应农业生产及民房修建用材的需要,在具体安排各材种奖售标准时,硬杂木和松长条可略高些,松原木可略低些,但平均不得超过一市尺和确定各地奖售总指标。各材种具体奖售标准,由各地迅速研究确定,报省批准后执行;
2.布胶鞋:每收购七立方米木材奖售布胶鞋一双;
3.粮食:每收购一立方米木材奖售贸易粮二十市斤。为了有利于山区社队合理安排劳力,从事木材生产,林区在安排农业生产时,对于有木材生产任务的重点社队,应适当减少农业生产任务;
4.对收购木材需要的其他工业品,待国家对1963年工业生产计划和市场安排确定以后,再另行下达。
三、木材奖售所需的棉布、布胶鞋、粮食及其他工业品,由商业、粮食厅按收购木材计划指标,分配、调拨给县商业、粮食局。
四、奖售办法:由商业、粮食厅制发专用票,发到县商业、粮食局控制,县林业局根据社队生产情况,分期分批领取,并及时发给交售木材的社队和群众,凭工业品奖售专用票向当地商业部门购买工业品,凭粮食奖售专用票向当地粮食部门购买粮食。为了及时了解奖售情况,每月底由林业、商业、粮食局联合向主管厅报告,到年终按木材收购量结算。
五、木材采伐工作已经开始,为了进一步调动社队群众生产木材积极性,更好地完成明年木材收购任务,各地应尽快将规定的奖售标准和奖售办法向社队群众宣布,森工部门应从速与社队签订合同,适时进行采伐。以上自一九六二年十二月一日起执行。附件:1963年木材收购指标和奖售物资表一份(略)
安徽省人民委员会
196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