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防洪抗旱
一、机构
泾县为水旱灾害多发之区。洪期时间短,干旱时间长。多数年份先有洪水为患,继而干旱,甚至持续为秋旱。清代和民国间,均无防洪抗旱专门机构或组织。每逢大水、大旱,县署官员带头祭神退水或率众求雨。在民间则由当地乡绅集议或由乡保公所采取应急措施,在山洪暴发出现险情时,遣人鸣锣周告,或抡险,或撤离。旱情严重时,临时组集劳力和提水工具。
建国后,县人民政府直接领导各地防洪抗旱。1951年成立由农业、水利、民政、供销、银行、人武部等单位(70年代增加供电、物资、城建等单位)参加的“泾县防洪抗旱总队部”。区,乡成立大队,中队。1957年改为泾县防洪抗旱指挥部,正副县长担任正副指挥长,县委书记任政委。每年5至9月抽调专人办公,乡、镇党政负责人担任乡镇指挥所的主要职务。70年代重点水利工程单位也相应建立防洪抗旱组织。县指挥部每年汛期前,综合全县基本情况和气象资料拟定防洪抗旱计划,组织防洪抗旱物资,并随时掌握雨情、水情变化,指挥各地防洪抡险。抗旱中掌握旱情发展情况,指导各地动员组织群众抗旱。
二、防洪抡险
梅雨季节本县常发山洪,来势凶猛。旧时虽修治河道,或挖河开渠疏浚分流以杀水势,或挑堤埂拦水防淹等,但工程极少,且多简陋,每当山洪暴发,屡屡泛滥成灾。民国11年大水、20年、32年大水,青弋江沿岸荡庐漂舍,毁田冲路,淹死人畜。建国后政府标本兼治,修堤筑坝,大兴水库,蓄洪拦水,控制泄洪,同时组织群众防洪抢险,减轻灾害。
1954年5至7月,境内青弋江上游支流先后暴涨洪水26次,县城超过警戒水位4次,最大一次6月26日水位达34.63米。洪峰流量6080立方米/秒,为百年来所少遇。县政府和防洪总队部及时组织干部640多人及医务人员,调集草包、麻包、木竹等防洪物资,分别深入险情区,发动群众3.2万多人防洪抡险,调用船只救出152名群众转移安置,抡救章渡、新渡、茂林3处区粮库粮食14万余公斤。抡救木材800多立方米,减少了国家和人民财产损失。
1983年4至7月,雨水超过多年平均降雨量,山区溪河连连山洪暴发,县委、县政府与指挥部昼夜值班,注视各地水情,对全县49座水库都派专人日夜守护,严密监视,对险库调派水利技干负责技术指导,组织抡险队加强防范。5月中旬昌桥乡黄道冲水库蓄水超过100万立方米,主坝出现裂缝,十分危急,经立即开挖副坝泄洪,保住主坝及时加固,保住下游村庄免遭水患。7月5日凌晨,孤峰新桥河堤突遭洪水冲击决口,昌桥乡政府紧急调集竹排,木船,及时营救新桥、芦湾两村被水围困群众500多人脱险。县指挥部调用9艘机帆船分赴赤滩、太园等乡,营救被水围困的数百人。县政府调集毛竹,油毡等物资搭盖庵棚安置灾民,并发动群众捐粮捐款解决灾民急需。
三、抗旱
1958年6~7月大旱,降雨仅13.27毫米,蒸发量601毫米,受灾面积近30万亩。县政府抽调县直机关干部600人深入旱区,组织5万多劳力抗旱,投入抗旱机具有电动机4台112千瓦,柴油机、锅驼机11台315马力,脚手水车2100部,提水灌溉,拦河筑坝1760米,挖掘泉眼489处,开沟290多条,引水灌溉保苗,抢栽抢种。
1978年6月开始,全县出现建国以来第二次严重干旱,干旱农田25万余亩。县委、政府及时召开抗旱夺丰收紧急动员大会,全县有6~5万人投入抗旱,最多时达10万人左右,各行各业全力支持,提供电动机793台7894千瓦,柴油机66台568马力,开动混流泵1313台,水车1940部,拦河打坝2267处,挖泉700余处,开沟2060余条。由于抗旱保苗,抡栽抡种及时,早稻单产总产均超过上年,晚稻栽种面积与上年持平。抗旱中,县直各部门还支持变压器25台,1550千伏安,钢板、水管5930米,裸铝线6吨。塑料铜芯线418公里。省政府、地区行署及县政府共拨抗旱经费80万元,社队自筹71万元用于抗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