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族构成
夏代,境内土著人属三苗族和古越族。西周穆王伐越,扬子江南岸的扬越人徙居境内。春秋时代称荆蛮人。秦始皇三十年(公元前217年),闽粤人和中原华夏族人迁居县境。汉末,史称邑地居民为“山越”。建安十三年(208),孙权平山越,中原人来居邑地。晋永嘉之乱,北方人纷迁入境。此后,当地土著越民同北方华夏族融合为汉族。
元朝,有蒙古人在绩溪任官职。清朝,有满族人到县任职。民国年间,有回族人任过县长。皆任满离去。民国34年缅甸籍女1人因婚迁镇头。
1953年,有满族1人。1964年,有回族7人,白族1人,畲族1人,缅甸籍民族不详,1人,余为汉族。70年代,三线企业内迁,少数民族增多。1977年,有6个少数民族共28人。其中回族20人,畲族3人,蒙古族2人,白族1人,达斡尔族1人,满族1人,缅甸籍1人,余为汉族。皖赣铁路修建,职工来自五湖四海,少数民族增多。1982年,有16个少数民族,128人。其中回族72人,蒙古族8人,苗族15人,彝族1人,布依族6人,朝鲜族2人,满族3人,侗族7人,瑶族1人,白族1人,土家族1人,傣族3人,畲族1人,高山族1人,水族3人,达斡尔族3人,缅甸籍女性1人,余为汉族。少数民族人数占总人数的0.07%。分布华阳113人,扬溪5人,金沙4人,临溪1人,瀛洲1人,上庄1人,校头3人。缅甸籍女性1人(居镇头村)。三线企业和铁路职工迁出,少数民族略有减少。1987年,有13个少数民族86人。其中回族50人,满族3人,苗族8人,蒙古族6人,侗族2人,布依族5人,畲族3人,水族1人,彝族1人,土家族1人,达斡尔族3人,白族1人,瑶族2人。另有缅甸籍1人。
二、年龄构成
清迄民国初年,劳动人民生活困苦,医疗条件低下,战乱、灾祸频繁,人口寿命较短,能活到36岁,即不算“短命”。少儿和中年人死亡率高。民国36年(1947)少儿(0~14岁)人口24178人,占总人口的29.57%;成年(15~64岁)人口54044人,占总人口的66.09%;老年(65岁以上)人口3544人,占总人口的4.34%。
建国后,1953年人口普查,少年儿童人口29256人,占总人口的34.05%;成年人口53421人,占总人口的62.17%;老年人口3251人,占总人口的3.79%。1964年第2次人口普查,少年儿童人口47723人,占总人口的41.33%;成年人口63553人,占总人口的55.09%;老年人口4140人,占总人口的3.58%,其中80~89岁164人,90岁以上4人(男1、女3)。70年代,实行计划生育,少年儿童人口比重渐降;医疗卫生改善,生活水平提高,老年人口比重上升。1982年第3次人口普查,少年儿童52429人,占总人口的29.71%;成年人口115092人,占总人口的65.25%;老年人口8890人,占总人口的5.04%。其中80~89岁910人,90岁以上30人(男8、女22)。人口平均期望寿命,男性68.07岁,女性69.28岁。1987年女性提高到73.10岁。
绩溪县若干年份人口年龄情况表

绩溪县1987年高龄老人

三、性别构成
明代迄民国,男性出生率较高。乡村农家重男轻女,崇尚“五虎二豹”(五男二女)陋俗,常见溺害女婴。县内人口性别比率男性高于女性。旅外工商者皆属男子,都在家乡婚配成家,人口统计在本县。民国26年后,旅外工商者家庭惧于兵役、夫捐,中青年拒报县内户口,人口统计男性比率渐减。至1947年,男性人口较女性低约6个百分点。建国初年,旅外人员回乡数千人,其余不再在县内统计,女性比率渐高于男性,至1953年高出11个百分点。1972年男女比率接近平衡。1973年后,男性比率复渐高于女性。
婚龄性别比例,女性高于男性。历来中老年女性寡居者较男性为多,迁出人口多是男性。因男性自然增长率较高,70年代后期三线企业、铁路职工迁入多为男性,60年代后,中青年性别比例男性高于女性。
绩溪县若干年份人口性别比例表

绩溪县人口年龄段性别比例表

四、文化构成
县内自宋代始,慕学蔚然成风,民间恪守“子当受教”,“读书明理”之道。殷实人家子弟读书仕进;贫寒农家子弟亦“破蒙”读书二三年,粗通写算而后择业。清末,少数富家女子随读家塾。20年代后,女子入学渐多,外出升学者仍极少。其时,除深山区散居棚户外,男子文盲很少,妇女文盲比比皆是。民国28年(1936)受高等教育225人,其中男220人,女5人;受中等教育1105人,其中男1050人,女55人;受初等教育12144人,其中男10766人,女1378人;识字23337人,其中男21363人,女1974人;不识字52867人,其中男12206人,女40661人。36年,高校毕业者,男25人;肄业者,男50人,女5人。高中毕业者,男778人,女389人;肄业者,男778人,女389人。初中毕业者,男1931人,女883人;肄业者,男1029人,女568人。高小毕业者,男2285人,女1161人;肄业者,男1740人,女750人。初小毕业、肄业者,男9541人,女5295人。读过私塾者,男1921人,女405人。不识字者,男15449人,女28704人。
建国后,小学教育普及,学龄男女儿童普遍入学,受中等、高等教育人数渐增。农村开办夜校,大批中青年脱盲,人口的文化素质逐年提高,男性中青年文盲极少。1982年,文盲、半文盲占总人口的21.64%,低于全国(23.50%)、全省(33.40%)和全地区(24.11%)。在文盲、半文盲人口中10~19岁的占5.7%,而多数是女性或残疾、弱智者。60岁以上的文盲、半文盲占28.15%,大多数是女性。此后,文盲人数逐年下降,1987年全县文盲人数占人口的5%左右。
绩溪县若干年份成年人口文化状况比较

1982年绩溪县人口年龄分组文化状况表


五、职业构成
明至清咸丰初年,县内以农业人口为主,部分人务农兼作工匠。宦、儒者约有~2%;工商者(含旅外)约占15%。清同治以后,从业工商人员渐增。民国年间,从业工商人数约占总人口30~40%,余皆农业。镇头乡胡家村有200余人,男性约半,多数旅外工商,务农仅有3人,时称“两把半犁”。民国8年(1919),直接生产人口42500人,其中,农业15051人,工业2262人,商业24329人,渔业108人,牧业750人。
民国36年绩溪县人口职业表

建国后,旅外工商人员减少。1953年后,农村人口停止出外谋业,而亦农亦工的砖、木等工匠激增,农业人口逐年上升。1982年,全县在业人口103711人(男56768人,女46943人),占总人口的59%。其中,农林业73369人(男34347人,女39022人),占在业人口的70.7%;建筑业2709人(男2583人,女126人),占在业人口的3%;交通、邮电业1806人(男1448人,女358人),占在业人口的1.7%;商业1945人(男1288人,女657人),占在业人口的1.8%;卫生和社会福利事业1091人(男578人,女513人),占在业人口的1%;教育、文化事业2364人(男1635人,女729人),占在业人口的2.2%;国家机关、团体1377人(男1161人,女216人),占在业人口的1.3%;公共事业管理、服务、科学技术、金融保险业644人,占在业人口的0.6%。总人口中有0~14岁的52429人(占总人口的29.5%)。还有2027.9人不在业,主要是在校学生,家务劳动者,待升学、待分配、城镇待业青年及离退休人员。1983年后,农民务工经商增多。1987年,农民从业工商的达2万人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