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
县民历来最富经商精神,“恃商以为衣食者十之五六”,清末有“无徽不成镇,无绩不成街”之说。清迄民国时期,商业以县城、临溪、扬溪、上庄、镇头为盛。民国24(1935)年芜屯公路通车后,临溪商业渐向县城和扬溪转移。
解放初期,县人民政府扶持发展私营、个体商业,随后建立供销合作社和国营商业。1953年后实行对私营商业利用限制改造政策,1956年进行私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全县公私合营商业企业两个,24人,合作化店组49个,360人,尚存私营商店、饮食服务店123个,457人。
1950年4月县人民政府成立商业科,1957年11月改为商业局,下辖国营公司4个,网点48个,职工136人。县供销社有网点31个,162人。1958年供销社并入国营商业,由商业局领导,1961年复分立。1968年12月国(营)、合(供销社)再次合并,关闭集市贸易,致使商品流通不畅,市场供应紧张。1971年8月国、合商业再度分设。1978年后改革开放,国营、集体和个体商业同时发展,市场日渐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