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
封建社会官府有赈济、恤政和慈善事业。民间历有扶困救急传统,灾年亲朋济助,祠族、开明富户粜贷施赈一方。民国间曾设机构救灾抚民和以工代赈,多赖旅外工商者(徽商)捐募、地方开明士绅主事,灾民困户暂度饥寒。
建国后县人民政府重视民政事业,采取各种措施,抚恤、安置、救贫济困。把扶持发展生产,列为农村社会主义建设的一项长期工作。群众互助共济,亦发挥重要作用。80年代结合经济开发,投入大量资金,扶持种植、养殖和兴办企业,使贫困人口脱贫致富。1987年全县民政事业支出经费789.2万元。1981至1987年输入专项扶贫资金1312.4万元。1987年扬溪镇筹资2.8万元,地区拨专款2万元,建立镇扶贫救灾基金会和村级储金会,11月6日扩为镇社会保障委员会,以保障基金为基础,工商企业经济实体为依托,纳“五保”救济、残疾保障、扶贫救灾、优抚安置、婚葬改革、医疗、保险为一体,进行农村基层社会保障服务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