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
绩溪“岩邑”,山川兼含天目、黄山之秀。历史久远,可溯新石器时代。文风昌盛,故境内文物胜迹颇多。有华阳十景、徽派“三雕”和各类建筑遗构。属国家、省、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7处,自然保护区1个,省级历史文化保护区2个。建国以来,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重视文物保护。1956年,省人民委员会首批宣布县境内太平天国壁画等6处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57年,县召开文物保护会议。十年浩劫中文物毁坏不少。1982年10月,县文化局成立文物组,1984年11月至次年10月,进行全县文物普查。1987年县先后公布17处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与建筑控制地带,贯彻国务院《关于打击盗掘和走私文物活动的通告》,召开文物安全保护会议,布置防盗、防火等措施。
本章除录取历代旧志记载的部分文物胜迹外,还收录了具有较大影响的近现代革命纪念地和纪念物,以及有历史意义和艺术价值的各类文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