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机构设置
县政协第一届发员会设办公室和经济建设、科学技术、对台工作、文化教育、医药卫生、民族宗教6个工作组,由常委会任命正副组长。1982年增设文史资料工作组。
县政协二届委员会办公室下设秘书科、调研科,增设学习委员会和提案委员会,文史资料工作组改为文史资料工作委员会,原6个工作组调整为科学技术、文化艺术新闻、工商财贸、医疗卫生、群众团体、教育体育、祖国统一、经济建设、城建环保9个工作组。1986年9月至1987年1月先后在旌中、二中、县医院、旌阳镇、白地乡建立5个政协委员联络组。
县政协三届委员会办公机构沿旧。原3委9组调整为文史资料、祖国统一、提案3个工作委员会和财贸、工交、农林、科技、教育体育、文艺新闻、医药卫生、城建、群众团体9个工作组。联络组依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