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环境保护
一、环境卫生
建国前,城乡均无专门环境清扫人员,各户“自扫门前雪”。公共场所每有污物粪便,兼之市政设施简陋,下水道粗陋,每遇大雨,垃圾、污水四处漫溢。
1953年、1964年县政府两度整修街道,清除淤泥,重砌沟道,改善了排水工程设施。
1978年成立县基建局后,派专人负责城内环境卫生,公共场所每天清扫一次;征用距城较远的空地,作为垃圾焚烧场;增加环卫设施,新建3处公共厕所,设置51个垃圾箱、40个垃圾桶;购置装运垃圾汽车1辆、洒水车1辆。12个清洁工分段包干街道日常清扫,对梓山宾馆、旌阳饭店等处的煤渣、垃圾及时清运,主街每天定时洒水,环境卫生状况大为改善。
二、污染治理
旌德因工业不发达,70年代前,厂矿“三废”(废水、废气、废渣)排放较少。除若干时期滥伐乱垦、水土流失导致生态失衡外,环境污染一直较轻。80年代,工业及饮食服务行业发展迅速,“三废”排放量逐年增多,环境污染日趋严重。据1986年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对全县34个重点厂矿的普查,1985年排放工业及生活污水851万吨,内含铅、六价铬化合物、硫化物及氟等有害物2624吨;废气3084万标立方米,内含二氧化硫、二硫化碳及一氧化碳等598吨;废物5.11万吨,其中尾矿4.83万吨、粉煤灰0.12万吨,工业垃圾0.15万吨。全县“三废”污染源一半以上在城区。乡村以旌马氟化厂污染最突出,其废气、废水所含氟化物,对周围植物毒害明显。县医院、麻纺厂、制药厂、玻纤厂、砩石矿、中医院等单位排放的废水均超过规定标准。据城建环保局估计:上述单位“三废”污染面占全县污染总面积的比例约为;废气占20%,废水占30%,废渣占10%。此外,玻纤织机、汽车、拖拉机噪音在80~100分贝之间,影响人体健康。
1985年城建环保局委托徽州地区环境污染监测站对县内重点企、事业单位进行监测;对污染单位,从1986年1月份起每月收取排污费575元,以经济手段促使单位治理污染。砩石矿投资59万元,于1986~1987年兴建拦砂坝,每年可存储废矿砂2万吨左右,不仅防止尾砂流失污染环境,且可将截储尾砂供精粉车间二次利用,降低工业生产成本。玻纤厂废渣由环卫工人用“集装箱”运到枣树岭垃圾场处理。申德帆布厂则利用接收“三线”工厂的2台静电银离子过滤器,对金属加工电镀车间排放的废水进行净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