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体育设施
民国25年((1936)本县在县城东门外建立公共体育场,面积约4000平方米,有400米跑道1条(建国后改作农田)。民国27年宣城宁属六县联立初级中学迁至江村后,设置简易体育场4处,其中1处有400米跑道。其他学校,也设有简易体育场。
1951年县人民政府于今旌阳镇二小处建胜利台广场,面积800多平方米,设有篮球场2个和单双杠等体育设施。至1957年全县共有篮球场18个、排球场3个。1964年县人民委员会在县城营坎路重建胜利台广场,面积1077平方米。1970年,县体委在广场兴建可容2000名观众的看台和1个灯光篮球场。1981年和1984年,县体委又在广场新建1个旱冰场(面积346平方米)、增建2个篮球场。六七十年代,学校、单位、农村也陆续修建了一些体育场地,白地公社9个大队有8个建有简易灯光篮球场。1973年徽州地区体委在旌德中学建成一个有15个靶位的射击场。1983年经安徽省体育场地普查统计,全县有小运动场5个(旌德、俞村、三溪、孙村和庙首5所中学各1个,跑道长均为200米),篮球场59个(其中,中小学校28个,农村、机关单位、厂矿等3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