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17年(1928),当涂县共有332853人,其中男性188055人,占56.5%;女性144798人,占43.5%。男女性别比为129.9:100。民国23年,全县303198人,其中男性170509人,占56.2%;女性132689人,占43.8%。男女性别比为128.5:100。民国28年,全县347627人,其中男性196795人,占56.6%;女性150832人,占43.4%。男女性别比为130.5:100。其中未满一岁人口男女性别比为121.24:100;1~6岁人口性别比为124.78:100;7~12岁人口性别比为140.91:100;13~15岁人口性别比为137.29:100;16~59岁人口性别比为120.28:100;60岁以上人口性别比为69.94:100。民国36年,全县394005人,其中,男性215192人,占54.6%;女性178813人,占45.4%。男女性别比为120.3:100。
社会主义制度确立后,男女性别比虽有调整,但仍不平衡。1949~1957年,性别比均在117以上(女=100,下同)。1959年是当涂建国后性别比最小的一年,为100.1。此后,性别比回升,1960~1965年,都在109以上。1966~1968年开始下落,保持在105~101之间。1969~1989年,性别比居高不下,均在108~114之间。其中,据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23~33岁进入婚龄人口组中,男女性别比高达129.27:100,致使许多大龄男青年择偶难。而60岁以上人口中,男性19014人,占此年龄段人口总数的43.32%;女性24883人,占56.68%,比男性高出13.36个百分点。
1949~1989年当涂县人口性别比例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