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废旧物资经营
建国初期,废旧物资大部分由私商经营,极少数属于国家统购物资,委托基层供销合作社代购,付给30~40%手续费。1952年,县供销系统开始收购杂铜,此后收购范围逐步扩大。1955年4月,城市废品回收由供销合作社办理。1956年末全县收购网点由14个增至86个,兼收点由37个增至91个,收购品种有废铜、铁、锡等10余种,收购总额达10.41万元。1958年收购的废金属、废橡胶、造纸等原料增至114种。人民公社化后,广泛发动群众把废铜铁卖给国家,支援建设,使钢铁回收量猛增。1962年收购额为14.5万元。1970年起,由于工业生产的发展,工、矿企业的废旧物资增多,县供销合作社采取划片、定点、预约及派员进驻厂矿进行收购。1984年8月,当涂县物资回收公司成立,1987年7月,县物资局所属物资再生利用公司成立。嗣后,私营收购站增多,废旧物资回收工作在市场上竞争激烈。截至1989年,共收购废钢铁25078吨、杂铜479吨、废铝锡234.2吨、废铅166.2吨。并回收绵羊毛4068公斤、羽毛1933.5公斤、猪鬃原料684.1吨、猪肠衣194.88万根、牛皮49742张、山羊皮47400张、狗皮61700张,总金额14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