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
解放前,当涂县曾设有类似物价管理的机构——“民食调节委员会”。1949年5月,县人民政府成立工商科,兼物价管理工作,管理主要商品价格及地区差价、批零差价等,价格调整由县人民政府直接管理。1955年,县计委成立,确定2人经管物价工作。1957年,由县计委配备专职物价干部管理物价,但关系国计民生的主要商品价格及政策仍由县人民委员会掌握。
1962年10月,县物价委员会成立,开始进行全县物价综合平衡统筹规划工作,并管理工业产品出厂价格和调拨价格。1965年9月,县审价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统一领导和负责全县审价工作。1967年县物价委员会撤销,物价管理工作由县革委会生产指挥组代管。1977年8月,由县计委管理物价工作。1981年2月,县物价管理委员会恢复,到1984年2月,县物价委员会有专职物价管理干部3人。是年6月,县物价局成立,编制5名,下辖县物价检查所、县农产品成本调查队,共定事业编制11人,县物价委员会随之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