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
建国前,当涂县设有度量衡检定所。1952年12月,县工商科内设度量衡检定所,有专职工作人员1人。1957年下半年,县计量检定所成立,由县商业科代管,有工作人员2人;1960年4月改属县科委领导;1962年4月并入县商业局,暂由商政股代行职责。1964年7月,由商业局分出与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合署办公,有职工5人;12月,更名县标准计量管理所。1969年以后划归县手工业管理局代管;1971年1月复归商业局领导;1974年后又改属科委领导。1979年10月,县革命委员会标准计量局成立,隶属科委,人员增至8人。1983年,标准计量局撤销,保留标准计量管理所。1988年4月,标准计量局恢复设置,直属县政府领导,定编6人,实行政事分设,原标准计量管理所列为局下属技术性事业单位,局所合计1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