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污染治理
当涂自80年代初即开始污染治理工作,并有重点的协助有关单位开展了一批治理项目。1987年起,县水泥厂先后投资78万元,与科研部门合作,采用静电除尘设施治理水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污染,效果良好;县钢铁厂投资104万元,改高炉煤气湿式除尘为干式布袋除尘,根治了煤气洗涤水对西城河的污染;县医院、酒厂、八六医院先后对烟尘严重的锅炉进行更新,城关地区31台工业锅炉也都装上消烟除尘装置;县化肥厂利用煤渣制砖,变废为宝,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马鞍山钢铁公司姑山铁矿对选矿水实行闭路循环利用,基本解除了选矿废水对青山河的污染。
随着乡镇企业的发展,对乡镇企业污染治理也逐渐重视。1989年丹阳轧钢厂投资近8万元,与马鞍山矿山研究院环保所联合进行小轧钢燃煤加热炉烟尘治理及余热利用研究,于次年完成。经测试,治理后烟尘浓度为365.2毫克每标准立方米烟气,除尘效率为87.7%,烟尘排放浓度低于该厂所属区域的排放标准;煤耗由治理前的127.3公斤/吨钢,降为96.1公斤/吨钢。此项工程通过了省冶金厅组织的专家鉴定,认为对同类型企业烟尘治理具有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