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社学义学私塾
一、社学
社学是元、明、清三代小学性质的地方学校。当涂的社学,由县令邓光祚于明万历三十年(1602)呈请巡按御史通令全县各乡镇兴办。先后开设22所,其中16所在当涂县城内和城郊,另6所分别设在姑孰乡(今黄池镇)、慈湖乡、化洽乡(在县北15里)、永保乡(在今新市乡范围)、薛店市(今薛津镇)、湖阳乡。校舍或利用庵观,或自立馆塾。官方制定《蒙养规条》下发各校,令师生遵行。学生在学校学习,既记诵章句,又接受孝悌忠信的训条,每年一考。社学师生都免除差役。后社学陆续停办,时间无考。
二、义学
当涂义学,于清康熙二十年(1681)奉抚院文设立,资金由县捐助。初设时,校址无固定场所。乾隆元年(1736),知县荆迨韩捐银80两,买北门内街西民房1所4进19间作义学校舍,教师的修脯都由历任知县捐备。知县令县学教官每月农历初一,对在学生童讲说律令,要求生童知戒避,遏止邪念萌生,督其遵守伦理道德和法度准则,崇尚节义,讲求实学,排斥浮华。每月要对生童进行课试,试卷送府评阅。清晚期后,义学逐渐衰落,至民国时废止。
三、私塾
民国之前,当涂私塾情况无考,民国9年(1920),全县有私塾437处,塾童4362人。当时塾师中虽不乏通儒硕士,但以平庸糊口营生者为多。私塾的教学内容各地不一。一般是对蒙童授以《百家姓》、《三字经》、《千字文》、《千家诗》等,对文化程度较高的学生授以《四书》、《五经》、《古文观止》等。基本上是因材施教,让其学对对子、做作文、作诗填词。有的塾师也兼授数学、常识等。民国11年,当涂成立私塾改良会,改良效果甚微。民国19年全县私塾达500所以上。民国24年,全县私塾减少到274所,其中改良的仅有29所。解放初,当涂尚有少数私塾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