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
安徽古代和近代水利事业,没有全省统一的组织管理系统。民国初年始设水利专业机构,隶属省政府财政厅或建设厅。由于民国时期政局不稳,经济凋弊,水利机构几经撤并,水利事业管理工作难以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逐步建立和健全了各级水利专业机构,水利职工队伍逐步壮大,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水利管理体制。水利基本建设、水利施工和水利物资、财务管理有章可循,有序推进。10年“文化大革命”,水利基本建设程序遭受破坏,施工管理被忽视,财务、物资管理混乱,水利事业管理受到严重冲击。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逐步健全和加强了全省各级水利机构,恢复和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了科学、稳定的全省水利事业管理体制。进入80年代,安徽省多次组织水利专家出国考察,参加援助友好国家的水利建设,开展国际间水利科学技术交流,引进国外资金,加速安徽水利建设。安徽水利事业管理工作步入了健康、有序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