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私营商业
民国34年(1945)底,兴隆镇有经营柴行、杂货的商业44户,其中:杂货19户、柴 行6户、磁器店1户、铁匠铺1户、猪肉店2户、布店2户、国药店2户、饭店酒馆4户、茶馆2户、豆腐店3户、理发店2户。这些商户大多数小本经营,前店后家,经营设施都很简陋。1946年底至1948年,由于民国政府实行高额捐税政策,物价暴涨,商户纷纷倒闭停业。到1949年解放前夕,商户所剩无几。
建国以后,铜官山铜矿开始建设。1950年10月,铜官山铜矿工程处在矿区铜官山附近开辟一处市场。此时,铜陵县各区镇商民纷纷来此登记开业,先后开设店铺的商贩有35户,其中:广货店1户、酒馆1户、杂货店22户、猪肉店1户、豆腐店4户、饭馆5户、皮匠店1户。
1953年,矿山建设进一步发展。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商业正在初创阶段,网点少,经营能力薄弱。因而,私营商业得到迅速发展。此时,山东、江苏、浙江和本省无为、南陵、繁昌等地的一大批小商小贩进入矿区,经营棉布、百货、烟酒、土产杂货、屠宰、豆制品加工、饮食、服务等多种商品和行业。到1953年12月,小商小贩已发展到328户(含手工业),全部资产104536万元(旧币折现人民币104536元)。其中;布业9户、京货业8户、杂货业50户、屠宰8户、中药房4户、豆制品加工14户,饮食业36户,服务业8户,照相业3户,浴室业2户、缝纫业34户、手工业17户、摊贩135户;其中以“永和布店”、“永昶布店”,“义兴布店”,“照相杂货店”,“胡德记杂货店”,“信达京货店”等规模较大,资本1000万元以上(旧币)。
从1953年11月和1954年9月起,国家先后对粮食、食油和棉花、棉布实行统购统销。同时,根据国家过渡时期总路线的要求对私营商业实行“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这就使私营商业的经营范围逐步缩小,经营和发展都受到限制。为了利用个体商业有利于人民生活的积极作用,维护其合法经营,1955年底在矿区政府的领导下,对私营个体商业经过宣传教育、登记审查,在自愿联合的前提下将60%的私营商贩组织起来,给国营商业实行经销、代销,为全面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打下了基础。
1956年1月,对私营商业改造进入高潮。全矿区353户,381人私营商业被以各种形式组织起来,成立了公私合营,合作商店和合作小组等多种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和合作经济,占全部私营商户数和从业人数的93.38%和90.93%。这些个体商贩陆续被改造成为合作经济。到1959年底止,市区仅有个体商贩12人,其中百货摊1人,香烟摊4人,饮食摊1人,货郎担6人。
1961年,国家进行了国民经济调整,城乡集市贸易得到恢复(1958年关闭集市贸易)。1962年初,黑沙河小街的集市相当繁荣,每天上市的农副产品和工业品有80多种,参与交易人数达1000多人次。到下半年上市的品种增加到300多种,人数增加到7000多人次。出现了一大批个体商贩。到1962年底,经过登记的个体商贩有359户。这些商贩中,大部分没有固定的经营门点,经营工业品的多数是外地流入的,其中有不少人经营国家控制的棉布、针织品、肥皂、火柴、胶鞋、香烟等一二类商品,进行投机倒把活动,价格高于国营牌价一至二十多倍。
196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严格管理大中城市集市贸易和坚决打击投机倒把的指示》,决定对大中城市集市贸易采取“加强管理、缩小范围、逐步代替、区别对待、因地制宜”的方针。严格控制其他人员从事商业活动。根据这个方针,国营商业,合作商业共增设65个商业、饮食服务业网点,362人代替私营商业。其中:肉食网点11个,22人;熟食业网点13个、75人 (其中合作糕点供应12个,61人);饮食业网点27个、237人(其中合作网点22个,172人);豆制品网点14个,28人(其中合作网点6个,12人)。
国家还明确规定:在小商小贩中,有城镇户口,私改时属于商业的人员,现在又必须依靠商业为生者,经批准后允许经营。对属于临时性季节性的小商小贩,如卖冰棒、瓜果摊等经批准允许暂时经营,其余一律取缔。对经过批准的小商小贩,只准他们在规定的地点,规定的经营范围内经营。不准转手批发,不准经营国家一二类商品。对小商小贩“只能减少、不能增加”,使之逐步淘汰。到1963年12月,个体商贩由“代替”前的418户(其中有证278户,无证140户)减少到270户(其中有证217户,无证53户)。黑沙河小街市场的小商小贩基本被国营商业和合作商业所代替。
1966年“文革”开始后,个体商贩迫于转业改行,从事其他劳动。至此,市区内个体商贩几乎绝迹。
1978年以后,国家确定了以国营经济为主体、集体经济、个体经济共存的体制。私营个体商业逐步恢复和发展起来。到1982年3月底止,市区已发展个体工商业992户(含手工业),从业人员1117人,资金共200845元。其中商业502户,饮食业222户,服务业113户,修理业66户,手工业78户,交通运输业11户。这些个体经营户,大部分是本市有城镇户口的待业人员。
1983年以后,由于市场进一步开放、搞活,允许外地厂商和农民进城开店设坊和兴办各种商贸企业。1985年2月,铜陵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实行优惠政策,进一步开放市场、繁荣经济的通告》。到1985年底,市区个体商贩已发展到2158户,从业人员3352人,其中有固定门点的1295户,从业人员1800人。这些私营商贩经营的品种和范围主要有:百货、纺织、服装、烟酒、日用杂货、饮食服务、钟表、家用电器修理、缝纫、豆制品加工以及多各种副食品等。个体网点分布在人民市场、小街、黑沙河、步行商业街以及各街道居民村,其中以人民市场、小街最为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