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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司法行政
第四节 律师事务
1957年10月以前,铜陵矿区律师工作由铜陵县法律顾问处兼办。10月以后,铜官山市法律顾问处正式成立,兼管铜官山市和铜陵县所辖地区律师业务,有律师2人。主要开展法制宣传、代书、法律咨询、民事代理、刑事辩护等五项律师业务。1959年3月以后撤销。1980年8月,再度成立。到1985年底,有律师4人,律师工作者3人,兼职律师1人,特邀律师1人。
主要年份律师业务活动情况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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