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
1950年5月10日,铜官山铜矿工程处成立,内设管理组,负责人事、秘书工作。12月30日工程处内设人事组,负责人事任免、登记、统计、考勤、考绩、工资劳保、宣传教育、奖惩等工作。1951年1月21日,人事组改为人事科;1952年7月改为人事处,这一时期主要负责干部调配、劳动计划及统计、劳动组织及技术测定、工资等。
1964年前,人事工作由市人委人事科负责,主要任务是:承办市国家机关和市属企业的干部行政任免,一般干部的调配、统计、吸收录用,机构人员编制管理,调整干部的工资福利,以及监察奖励等工作。
1965年1月,成立铜陵特区人民委员会办公室人事组。“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人事工作基本瘫痪。1968年至1976年,人事工作由特区革命委员会政工组负责。1976年1月起由市委组织部人事科负责。1978年4月铜陵市人事局成立,自此,人事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负责干部的调配、调整、培训、考核、晋升、职称评定;军队转业干部的接收与安置;依照国家颁布的地方政府组织法规定的程序,承办市政府任免干部的有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大、中专毕业生的分配、调配和派遣工作;承办国家机关岗位责任制的日常管理和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奖惩、工资、福利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范围,办理干部的离、退休及退职工作;承办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管理工作。1983年后,人事局还按照中央、省、市的统一部置,积极开展了干部、人事、工资等制度的改革工作,下放了部分管理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