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收容遣送
本市于1957年11月19日建立收容遣送机构。1959年,大批外地灾民流入市区,给人民生活、工作等带来很大困难。市民政部门于1月20日在横港码头成立临时劝阻站,仅5个多月,共劝阻灾民2855人返乡,用于劝阻费54264元。
1964年,全市共收容遣送12098人,其中五分之四是外市流入该市的灾民。这年冬,大雪封门,尚有200人没能及时遣送回乡,全市各有关单位全力以赴,及时解决了流民的住宿和吃饭问题,共发衣裤344件、鞋子1922双。
1982年,国务院国发(1982)76号文件规定了收容遣送的对象:(一)家居农村流入城市乞讨的;(二)城市居民流浪街头乞讨的;(三)其它露宿街头生活无着者。铜陵自建市以来,对收容的乞讨流民,在加强教育的同时,包吃、包住,有病给予医治,救济衣、鞋、袜等。对屡遣屡返的乞讨者和流民,组织生产,减轻国家开支;对长期屡教不改者,送往安置农场劳动改造,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