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页
下载APP
今天是
网站首页
炎黄世系
中华民族
中国正史
中国方志
中国乡土
华夏名人
地区代理
用户中心
第二章 机构
第二节 驻山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青阳县有关部门先后在山上设立派出所、供销社、园林管理所、文化站、学校、邮政代办所、信用社等服务机构。1979年,九华山管理处升格后,这些单位有的划交管理处,有的经过改组继续留山服务,同时又新建部分单位。1982年3月止,青阳县驻山单位12个,芜湖市驻山单位2个。这些单位,行政上由管理处代管,业务、人事及财政仍由主管部门管理,工作相互支持、配合,共同为九华山旅游服务。
表1
驻山单位一览表
上一篇:
第一节 九华山管理处
族讯首页
姓氏文化
家谱搜索
个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