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乡镇企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在农村出现的具有历史意义的新生事物。安徽乡镇企业于1958年诞生。在人民公社体制时期称社队企业,即人民公社和生产大队、生产队兴办的企业,属集体所有制性质。1983年中共中央1号文件正式提出改革人民公社体制。此后,全国各地先后撤销人民公社,建立了乡(镇)人民政府,生产大队改为村民委员会,同时,改革开放以后,农村涌现了一大批户办和联户办企业以及其他形式的合作企业,继续使用“社队企业”这个名称,已不能反映以上变化了的农民办企业的情况。1984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的农牧渔业部的报告,将“社队企业”这个名称,改为“乡镇企业”。它包含农民兴办的各种不同的经济成分、多种经济层次和以第二、第三产业为主体的多种产业的经济实体。
乡镇企业是在农村副业和手工业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建国前,由于封建地主阶级的残酷剥削和长期战争创伤,安徽农村副业和手工业基础十分薄弱。建国后,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对农村副业和手工业给予积极扶持,生产迅速得到了恢复和发展,到1952年,安徽农村手工业的总产值已占全省工农业总产值的6.3%,接近于轻工业总产值的50%,相当于重工业总产值的3倍。此后,安徽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过渡时期总路线,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在农村,开展了互助合作运动。安徽各地生产合作社从本地实际情况出发,大力发展农村副业,除合作社经营副业生产,开展多种经营外,还鼓励、帮助社员在不妨碍生产合作社的条件下,经营宜于分散的家庭副业生产。对手工业的改造则采取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从供销入手,采取加工订货、收购包销等方式,通过由小到大,由低到高,先供销小组,再供销合作社,最后到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的途径,逐步将原来分散的、个体经营的手工业者组织成集体所有的、规模相对较大的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在改造过程中虽然操之过急,农村大办工业,许多手工业生产合作社转为工厂限制太多,出现了一些问题,但这种新型的生产关系,基本适应当时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因而受到了农民的欢迎,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也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1958年初,大跃进运动开始后,中共安徽省委为完成过高的工业指标,便要求农村大办工业,许多手工业生产合作社转为工厂。8~10月,全省各地均成立了人民公社,公社可以任意平调生产队的劳力、物资、土地,这为社队企业的举办提供了更为有利的条件。12月10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要求“人民公社必须大办工业”。从此,安徽社队企业,尤其是社办工业蔚然兴起。虽然在探索的道路上也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从整体上说,由于“左”倾错误的严重泛滥,夸大了主观意志和主观努力的作用,社队办工业急于求成,一哄而起,既缺乏基础,又缺乏经验,犹如一个先天不足的胎儿,一旦面临国民经济严重困难,农业受挫,只得纷纷下马。到1962年,安徽社队工业基本停办,只星星点点地存在一些。经过国民经济的调整,1963年以后,安徽整体经济水平得到了一定的恢复和发展,可是由于农村经济遭受的损失太严重,致使与农业息息相联的社队工业仍只能在艰难的道路上缓慢爬行,绝大多数的生产队只是从事单一的粮食生产。1966年刚刚稍有转机,接着“文化大革命”又开始了,这对奄奄一息的社队企业,无疑又是雪上加霜。
1970年8月国务院召开了北方地区农业会议,会议要求各地尤其是社队大办农机厂、农具厂以及与农业生产有关的其他行业,这给安徽省社队企业发展带来了新的转机。其后近20年的时间里,全省乡镇企业大体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1970年至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可视为第一个阶段,这阶段的显著特征是社队企业开始复苏,围绕实现农业机械化,建起一批农机修配厂之类的企业,并取得一定成效。8年中,全省社队企业以每年净增产值1亿元的速度前进,至1978年,全省社队企业总收入已达9亿多元,其中工业总产值6.4亿元。这期间,全省各级领导对社队企业的发展也比较重视,频繁发文件,召开会议,树立典型。其中1976年10月,中共安徽省委在肥东县西山驿公社召开了全省社队企业经验交流会,出台了一个发展社队企业的9条意见,后经农业部批转全国,具有较大的影响。粉碎“四人帮”后,安徽省又逐步建立了省、地(市)、县三级社队企业管理机构,加强了领导。但由于未能从“左”的阴影下走出来,人为地设置了许多条条框框、清规戒律,社队企业的发展受到很大约束。第二阶段从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到1983年。通过深入揭批“四人帮”和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全省人民的思想进一步解放。而且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成功,其中用于购置农机具的有4341万元不仅农民温饱问题得到解决,农副产品和劳动力还出现剩余,这样发展社队企业便成为农民寻求致富之路的重要途径。为此,从中央到地方都制订了一系列的扶持政策。特别是1982年1月,中共安徽省委印发的9号文件《关于大力发展社队企业的决定》,要求全省各地坚定不移地贯彻在计划指导下“放手发展,阔步前进”的方针,充分调动了全省各方面兴办社队企业的积极性,使发展社队企业成为全省的共识。1983年1月,中共安徽省委又印发了1号文件,要求在社队企业建立各种生产责任制,或经理(厂长)承包责任制。安徽省社队企业在经过1979年至1981年的调整后进入更快发展时期,从1979年到1983年,全省社队企业平均每年净增产值2亿元,是第一个阶段的2倍。1980~1983年,全省社队企业共拨出2.37亿元支持农业生产,其中用于购置农机具的有4341万元,用于农田基本建设的有5926.6万元,用于支援穷队的有1280.4万元。同期,向国家上缴税金2.12万元。职工总数也达到98.3万人,占农村劳动力的5%强,为农村劳动力转向其他生产部门开辟了广阔的道路。但安徽省社队企业相对全国而言,发展水平不高。1983年在全国社队企业总收入中,安徽省只占1.8%;在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中排名第十六位。该年全省社会总产值318.6亿元,社队企业总产值为19.51亿元,仅占6.1%。省内各地区之间发展也很不平衡,至1983年底,尚有17个县(市)的社队企业产值低于1000万元,有184个公社,9529个大队未办企业。企业规模偏小,生产率低下。1983年社员联户企业11933个,职工79600人,总收入8284万元,平均一个企业只有五六个人,年人均创产值仅1040元。
从1984年起,社队企业随着农村行政体制撤社建乡(镇)后,进入乡镇企业阶段。为了促进全国乡镇企业的发展,198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连续下发了1号、4号两个文件,7月,省人民政府也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乡镇企业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各地、市、县又先后作出相应的决定,从政策上鼓励发展乡镇企业;加之启动阶段积蓄的力量和积累的经验,促使安徽乡镇企业长足发展。1984年,全省乡镇企业总产值便达到46.95亿元,比上年翻了一番(统计范围扩大到联户、户办企业);户办、联户办企业发展迅猛,总数达到30万个,产值14.4亿元,约占乡镇企业总产值的三分之一。1985年4月,省乡镇企业先进代表大会又发出“发展乡镇企业力量源泉在于千家万户”的号召,它确定了安徽省发展企业的路子是以户办、联户办为主,乡、村、联户、家庭4个轮子一起转。次年12月,全省乡镇企业会议又要求变产品经济观念为商品经济观念,变小敲小打只求过得去的观念为上规模、上质量、上水平的观念;变片面强调速度观念为速度、效益并重的观念;变一种模式为主观念为“四轮齐转”观念。1987年9月,中共安徽省委、省人民政府在滁县召开全省乡镇企业会议,代省长卢荣景在会上提出,发展乡镇企业是振兴安徽经济的战略重点,必须加快发展乡镇企业。这次会议还提出要实行更加灵活的政策,为发展乡镇企业不断创造更加宽松的环境。此后,全省各地通过层层宣传、落实,再次掀起了发展乡镇企业的热潮。1988年省人民政府对乡镇企业实行分类指导,先后召开了江淮片、江南片、淮北片乡镇企业会议,针对各地不同的情况,提出不同的发展思路。全省各地还相继制定了一系列扶持、鼓励、发展乡镇企业的规定、政策,并制定了乡镇企业中长期规划,实行目标管理。1988年9月,中共十三届三中全会提出“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改革”的方针后,安徽省乡镇企业的发展又面临新的考验。中共安徽省委、省人民政府从安徽的实际出发,对发展乡镇企业及时提出了“三个不变”,即:坚持一个稳定增长,两个加快发展战略决策不变;坚持乡镇企业稳步健康发展不变;坚持多方面对乡镇企业大力支持不变,从而统一了思想,稳定了情绪,明确了方向。这6年,全省乡镇企业数从1984年的42.89万个增加到1989年的85.39万个,年递增19.82%。乡镇企业总产值从1984年的46.95亿元增加到1989年的255.88亿元,年递增40.37%。年上缴税金从1.6亿元增加到6.67亿元,年递增63.38%。纯利润从5.85亿元增加到22.21亿元,年递增55.93%。工资总额从10.5亿元增加到42.46亿元,年递增60.88%。固定资产原值从13.6亿元增加到74.11亿元,年递增89%。在这段时期内,安徽乡镇企业形成了具有一定规模、门类较为齐全的农村工业体系,主要工业门类有15个,即:冶金、电力、煤焦、石油、化工、机械、建材、木材加工、食品、纺织、缝纫、皮革、造纸、文化用品及其它工业。乡镇工业产值占整个乡镇企业产值的比重超过了50%。企业管理进一步加强,涌现出了一批骨干企业、名牌产品、优秀农民企业家。
从安徽省乡镇企业发展的状况看,它有如下几个特点:一是以户办、联户办为主要形式的私人企业发展迅速。户办、联户办企业从1982年开始出现,1984年发展到37.31万个,1985年增加到83.3万个,1986年又增至98.63万个,到1988年底,全省户办、联户办企业有97.9万个。而乡及村办集体企业,1984年5.6万个,1985年5.9万个,1986年仍为5.9万个,此后基本徘徊在这个水平上,没有增加,这与户办联户办企业的成倍增长,形成很大的反差。从总产值来看,1984~1989年乡(镇)、村集体企业与户办、联户办企业的比例分别为:27.2亿∶14.4亿,46.6亿∶38.9亿,59.6亿∶64.1亿,77.0亿∶84.5亿,96亿∶119亿,113.3亿∶142.3亿(单位:元)。从户办和联户办企业产值占全省乡镇企业总产值的比重看,1984年占30%,1989年占56%,个体超过了集体,形成乡(镇)办、村办、联户办、户办四轮并驱的局面。短暂的6年里,所以有如此巨大的变化,是与国家在税收、银行贷款等政策上的扶持及省、市各级领导重视提倡发展个体经济分不开的。二是全省乡镇企业的内部结构趋向合理。从部门结构来看,农业、工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及包括商业、饮食业、服务业的其它企业,所占乡镇企业总产值的比重,分别从1978年的8.66%、68.65%、7.34%、8.34%、7%演变为1989年的1.3%、56.6%、12.4%、15.9%、13.8%,其中交通运输业、建筑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所占比重有了很大提高,说明这些门类发展较快,而工业比重则呈下降趋势。从产值结构看,结构变异值37.81%。1989年安徽省乡镇工业15大类所占的比重分别如下:冶金3.22%、电力0.12%、煤焦1.28%、石油0.06%、化工8.59%、机械14.83%、建材30.83%、木材加工3.56%、食品18.28%、纺织5.95%、缝纫1.58%、皮革1.14%、造纸2.57%、文化2.04%、其他5.95%。其中建材工业所占比重最大,接近全省乡镇工业产值的三分之一,其次为食品、机械,所占比重小的为石油。与1978年乡镇工业产值结构相比,上升幅度最大的为食品,下降幅度最大的是机械工业。三是出口产品生产发展迅速。1989年全省乡镇企业出口产品总产值达到3.24亿元,比1986年增长3.2倍。从事出口产品生产的乡镇企业558个,从业人员5.82万人。在出口产品的产值构成中,食品、工艺美术品、纺织品、畜产品等劳动密集型产品所占的比重较大。四是企业职工构成发生了可喜的变化。1989年,安徽乡镇企业职工按文化程度划分,大专毕业生占职工总数的0.2%,高中毕业生占职工总数的10.66%,其中工程技术人员占职工总数的2.38%,聘用人员占1.25%,同年培训人员占1.46%。而在1988年,这三类人员所占的比例分别为1.87%、1.47%、0.95%。这说明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职工占有一定的比例,工程技术人员和该年培训人员所占比例呈上升趋势,聘用人员在减少。五是乡镇企业联营形式有所变化,规模效益明显提高。1989年与1987年相比,乡村联营企业数从1035个减少到652个,减少37%;从业人员从4.52万人减少到4.50万人,减少0.44%;总产值则从2.54亿元增至4.33亿元,增加70.5%;利润从2177万元增至10452万元,增加2.8倍;上缴税金从1240.7万元增加到1777万元,增加43.2%;固定资产从1.58亿元增至2.57亿元,增加62.7%。这说明虽然联营企业的个数减少了,企业的规模效益却增加了。1989年与1987年相比,联营的形式也发生了变化。生产性的联营企业所占的比重,两年都是26.4%,产销联营占的比重由1987年的16.8%上升到1989年的23%,资金联营由23.2%上升到30.5%,技术联营所占比重由7.25%上升到8.13%。这表明联营企业愈来愈重视产销、资金技术方面的联营,因为这样就可以使企业在不扩大生产规模,不大量增加投资的情况下,享受到生产要素合理流动、重新组合所带来的好处,有利于企业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的提高。1989年与1987年相比,安徽省乡镇企业联营的对象也发生较大的变化,表现在:与国有企业联营所占比重由1987年的25.1%上升到1989年的46.3%,与城镇集体企业联营的比重由11.4%上升到16.7%,同类企业之间联营的比重由15.1%上升到17.5%。上升幅度最大的是与国有企业的联营。两者的联合优势互补,相得益彰。而乡镇企业受益尤大。六是投资结构趋于合理,但投资规模增长低微。1989年与1987年相比,安徽乡镇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从1987年的5.43亿元上升到1989年的5.53亿元,仅增长1.84%。而建设项目则从4200个减至2988个,减少28.9%。同整个国民经济固定资产投资情况相类似,安徽省乡镇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抑制住盲目追求数量的势头。从1986年到1989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中,新建项目所占比重由52.2%降至42%,扩建项目比重由30.8%上升到34.6%,技改项目比重由9.3%上升到14.76%。按资金来源划分,扶持资金由4.82%上升到7.87%,主管部门下拨资金由12.9%下降至11.8%,银行贷款所占比重由36.3%下降到34%,利用外资所占比重由2.87%下降至1.21%,自有资金由27.6%上升到27.72%,其中群众集资由8.54%下降到5.63%。以上数字说明,安徽省乡镇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中,扩建和技改项目的比例不断上升,标志着内涵型的企业发展之路逐渐为多数企业所采纳。主管部门下拨资金、银行贷款等所占比重下降,则是由于受国民经济治理整顿、银根紧缩的影响所致,全省乡镇企业已更多地依靠自身的力量进行投资建设。七是资源型乡镇企业已成为全省乡镇企业的主力军。1989年,全省乡镇工业中,以农产品为原料的轻工业产值达24.32亿元,占乡镇工业总产值的32.1%,为以非农产品为原料的轻工业产值的2.16倍,比1984年的5.5亿元增长3.42倍。乡镇采掘工业产值为5.99亿元,占乡镇工业总产值的7.9%,比1984年的1.95亿元增长2.1倍。淮北地区这个时期新建乡镇企业,主要是利用当地资源发展造纸、淀粉、面粉、皮革等加工业。皖南山区利用当地特产的石、竹、木资源,开发传统工艺产品。沿江一部分县、市,利用当地矿产资源优势,以采矿业、建材业为龙头行业,带动乡镇企业的发展。八是涌现出一批规模和效益都比较高的骨干企业。迄1988年底,全省产值在50万元以上的企业5073个,其中500万元以上的98个,200万元到500万元的422个,100万元到200万元的1202个。这些企业竞争力、应变力和扩张力强,是未来乡镇企业扩展的基础和依托。
乡镇企业在安徽省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愈来愈高,发挥着愈来愈重要的作用。1、已经成为安徽省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总产值占社会总产值的比重已由1978年的4.5%上升到1989年的21%;占农村社会总产值的比重由1980年的8.1%上升到1989年的41.35%;占全省工农业总产值的比重由1978年的5%上升到1989年的24.8%;全省乡镇工业总产值占全省工业总产值的比重由1978年的5.93%上升到1989年的21.65%。这些统计数字表明,乡镇企业经过10多年的发展,已占有不容忽视的地位。乡镇企业生产的产品,还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安徽省国民经济发展的多方面需求,缓解了供求关系紧张的局面。2、在县级经济中发挥了支柱作用。1989年,安徽省乡镇企业比较发达的几个县,乡镇企业上缴税金占县级财政收入的比重,分别是:天长县33.2%、当涂县47.3%、繁昌县70.2%、桐城县52.4%、怀宁县41.2%、凤阳县45.5%。有些已接近或超过县财政收入的一半,这为县级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宝贵的资金来源。3、乡镇企业的发展,促进了农业和农村各项事业的迅速发展。1989年,全省乡镇企业从纯利润中上缴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部分达2.27亿元,是当年财政支持和主管部门下拨资金总和0.92亿元的2.47倍,用于以工补农、农村社会福利和其他公共事业,既减轻了国家财政负担,又减少了从农业中的提留,减轻了农民负担。对促进农业的发展,缓解农村的矛盾,起了重要作用。全省乡镇企业还吸收了农村中大量剩余劳动力,增加了农民的经济收入,成为农村经济稳定增长的重要促进力量和农村社会稳定的平衡力量。千百万传统的农民开始接受商品经济的洗礼,吸收到现代工业文明的新鲜气息,素质提高,形象大为改变,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中发挥了生力军作用,在农村现代化建设中也发挥了主导作用。4、加快了小城镇建设步伐。1978年,全省建制镇仅103个,经过10余年的发展,1989年已猛增至389个。随着乡镇企业的发展,全省3000多个农村集镇不同程度地得到了繁荣。农村集镇的繁荣,生活服务设施的建设,又为乡镇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方便。乡镇企业是城市大工业和农业的纽带和结合部,小城镇则是城乡经济的纽带和结合部。乡镇经济发展,推动了小城镇的建设,促进小城镇政治、经济、文化和信息的传播和交流,使之成为农村智慧的集中地,农村两个文明建设的重要基地。
安徽省乡镇企业发展的经验,可以用领导重视、选好路子、强化管理、政策扶持4句话加以概括。1、领导重视。从70年代初,安徽省就比较重视乡镇企业,进入80年代以后,开始把它作为振兴安徽农村经济的突破口,提到了战略高度,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深化农村改革和促进乡镇企业发展的文件、法规、政策。1982年省委9号文件、1984年省人民政府79号文件及1987年9月在滁县召开的全省乡镇企业会议都极大地推动了全省乡镇企业的发展。特别是1989年,在治理、整顿中,由于界限不清等原因,乡镇企业发展遇到了很大困难。省人民政府在8月、12月,先后以48号、62号文件,就乡镇企业治理整顿中若干政策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从而为安徽省乡镇企业的顺利发展创造了条件。各县、市也都有领导负责抓乡镇企业,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为乡镇企业排忧解难,直接促进了乡镇企业的发展。2、经过多年的实践与摸索,走出了一条符合安徽省实际情况的、具有地方特色的发展之路。即以户办、联户办为重点,乡、村、联户、家庭等各个层次一齐办,各种形式的联营、合作经济和个体企业等多种形式一齐上。3、强化企业管理,大练内功,向管理要效益,已为大家认同并付诸行动。比如省乡镇企业局多次会同省标准计量局等单位,研究乡镇企业产品的质量管理问题,并形成文件以指导全省乡镇企业产品质量管理工作,从而大大提高了乡镇企业的质量意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企业内部的经营管理上,完善了企业的承包责任制,制订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乡镇企业经营承包责任制意见》。其次是加强了对企业的财务管理,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财务混乱状况。在企业管理的基础工作方面,如标准化、计量、定额、信息、规章制度、基础教育、班组建设等方面也做了不少工作,对提高企业素质,起了一定作用。在乡镇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方面,长期存在着“资金自筹、盲目建厂、重复建厂”的现象,1985年省计委、省乡镇企业局与中国农业银行安徽省分行共同签发了183号文件,明确规定了乡镇企业投资管理程序,对新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实行可行性论证,严格审批手续。1986年,省人民政府79号文件就乡镇企业项目审批问题进一步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从宏观上有效地避免了乡镇企业的盲目发展。4、政策扶持。乡镇企业的前、中期,无论从那一方面讲,都不具备与国有大中型企业竞争的条件,要使之迅速发展起来,除经济手段外,还必须运用政府行为,给一些特殊的优待政策。安徽省乡镇企业发展快,而乡镇企业中个体企业又比集体企业快,原因即在于此。据统计,乡镇企业的银行贷款额1978年为0.39亿元,1984年为6.1亿元,1989年增至13.4亿元,年递增34.4%。这些贷款多数是低息或无息贷款,还款日期也比较长。在计划编制和物资供应上也都给予了必要的支持。税收方面,自1976年12月以来,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安徽省为扶持乡镇企业的发展,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如1982年省委9号文件印发前后,省人民政府及财税部门接连印发了几个对乡镇企业实行优惠政策的文件。1984年省税务部门对乡镇企业实行了14条优惠政策,1985年又扩展到20条。1989年制定了对乡镇企业和农民个人征免税的有关政策。这些倾斜政策为乡镇企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根据现代工业发展的规律和客观要求,安徽省乡镇企业还存在不少的问题。1、乡(镇)、村两级企业与联户、个体企业的比例非常不协调。以1987年为例,从企业数量看,乡村企业占5.55%,联户、个体企业占94.45%;从人数看,乡村企业占38.88%,联户、个体企业占61.12%;从产值看,乡村企业占47.69%,联户、个体企业占52.31%。1988年,安徽省联户、户办企业产值占乡镇企业总产值的比例为53.1%,全国为32.1%;乡村工业产值占乡镇工业总产值的比例全国平均为75.9%,沿海8省市为84%,安徽仅为55.3%。安徽省乡村两级工业产值占全国乡村工业总产值的比例仅有1.9%。联户企业虽占优势,但它们基础脆弱、规模较小、稳定性差。1989年,国家紧缩银根,受此影响,安徽当年就有17.6万联户、个体企业下马。即使是乡镇和村办企业,由于受规模、质量、成本的限制,竞争能力也很弱。2、发展不平衡。安徽省乡镇企业真正发展较快、较好的只有十几个县与城市郊区,1988年全省乡镇企业总产值超过5亿元的只有10个县(市、区),占91个县(市、区)的11%,大面积的县(市、区)还比较落后,有1474个乡工业产值低于100万元,占全省乡镇总数的40%,有10877个村工业产值不足10万元,占全省村总数的36%。3、重产值、速度,轻质量、效益,亏损情况严重。这表现在80年代后期,产值利税率呈不断下降趋势。还有一些地方片面追求速度,上了一些高能耗高物耗、高污染的项目,又造成新的浪费。4、技术落后,设备陈旧。全省平均每个乡村企业只拥有工程技术人员0.7人,而其使用的设备尤其是纺织和机械行业,大部分还是60年代国营大中型企业淘汰下来的,已经远远落后于现代化步伐,后劲严重不足。5、管理水平落后,企业内部运转混乱。如一些企业承包指标单一,不配套,结果富了个人,穷了企业,效果不理想。还有一些企业采用的是封建家族式的管理方式,老子当厂长,老婆当会计,儿子跑销售,媳妇干采购,一个企业的权力全部由一家人掌握。6、部分行业布局不合理。安徽省乡镇企业虽有60%是立足当地资源办起来的,也存在着布点不合理的问题。有的见能赚钱,一哄而上,过于集中。比较突出的是亳州市先后上了150个小白酒厂,濉溪、怀宁两个县上了百余座水泥厂。7、各种名目的摊派、捐助、索取太多,加重了企业的负担。8、短期行为带来的后遗症,使企业陷入进退维谷的境地。如拼设备,搞掠夺式经营;分光吃光,不留积累,无法扩大再生产;急功近利,舍本求末,拼消耗,拼人力,忽视技改;或产多报少,或产少报多;单纯追求眼前利益,经营上不是强化质量意识,降低成本,生产适销对路产品,通过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来求得生存和发展,而是热衷于一些邪门歪道,更有甚者置国家政策、法令和消费者的合法利益于不顾,这将会严重影响安徽产品的信誉。还有些企业领导者缺乏市场竞争观念和现代企业家的气魄与胆略,知足即退,捞一把就收,一副小家子习气。
40年来,安徽省乡镇企业虽然有一定的发展,但与兄弟省市相比,仍有不小的差距。造成这种现象,关键是舆论上的时褒时贬,环境上时紧时松,政策缺乏稳定性。正常情况下,它的环境比较宽松,一遇各种政治运动又常常是运动的对象。不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而是不适当地渲染了它的问题。比如60年代初,国民经济调整时期,安徽社队企业几乎全部下马;割资本主义尾巴时,社队企业首当其冲;打击经济领域的犯罪活动,纠正不正之风时,不少地方又出现界限不清,把正常的经济活动与违法犯罪混淆起来,造成打击面过大,影响了乡镇企业的发展。有的部门之间,为着各自的利益,扯皮、关卡、挤压,也制约着安徽乡镇企业的发展。这是值得吸取的教训。
安徽省乡镇企业经历的40年历程,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健康发展的历程,给人们留下了宝贵的启示:1、在任何时候,都必须坚定发展乡镇企业的信心。凡是一遇到困难就动摇,一遇到风浪就止步的地方,乡镇企业的发展一定会受挫折。2、从法规建设入手,从根本上保护乡镇企业的发展。各级领导的支持,无疑是发展乡镇企业的重要推动力,但仅仅依靠地方领导的支持显然是不够的,必须依靠有效的政策、法规、条例来保护自己。3、必须注重宏观指导与微观管理的有机结合。各地乡镇企业的发展水平不同,宏观指导与微观管理的内容也不尽相同,必须因地制宜,因时而异,务求实效。4、争取综合经济部门和行业部门的支持。乡镇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有许多方面要同其他经济部门打交道。我们要学会做协调工作,把各部门的力量吸引、转变为支持、扶持、发展乡镇企业的力量。5、加强自身建设。乡镇企业主管部门要对上当好参谋,对下搞好服务。要向各级党委和政府部门及时准确地提供情况,反映存在的问题,提出正确的建议,用政策保护乡镇企业。同时,要不断地强化服务观念,为乡镇企业多办实事。
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不断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步确立。这给安徽乡镇企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也使安徽乡镇企业面临着严峻的挑战。由于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优胜劣汰的原则将左右着一切企业的兴衰。在相当长一段时期里,发达国家和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的产品会凭藉技术含量高的优势象潮水一般冲击中西部市场,安徽乡镇企业的市场空间将会相对缩小。同时随着国营大中型企业的复苏,争资金、争材料的矛盾也势所难免。尤其是一旦扶持政策取消,乡镇企业面临的压力将会更大。乡镇企业应该增强忧患意识,未雨绸缪,做好迎接挑战的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