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安徽省火工产品有炸药、雷管、导火索三类。以民用为主,全省有14个生产企业,年产炸药2.6万吨,雷管4837万发,导火索1057万米。安徽省1958—1987年火药工业生产情况见表3—4—2。
火药工业生产情况(1958—1987年)

一、炸药
[铵梯炸药]
以硝酸铵和梯恩梯为主要成份的混合炸药。1987年生产能力为2.56万吨,按其用途可分为三类:
煤矿许用铵梯炸药:适用于有沼气突出或煤尘突出矿井爆破工程的安全炸药。1987年产量0.68万吨。生产企业有:淮南矿务局化工厂、淮北矿务局910厂、安庆市向阳化工厂。
岩石铵梯炸药:适用于无易爆气体或易爆粉尘场所爆破工程用的安全炸药。1987年产量1.27万吨。生产企业有:安徽省当涂化工厂、皖西化工厂,安庆市向阳化工厂、淮南矿务局化工厂、淮北矿务局910厂、五河县东风化工厂。淮北矿务局910厂生产的岩石铵梯炸药自1982年起连续5年获省优质产品称号;当涂化工厂和安庆向阳化工厂生产的岩石铵梯炸药,1987年获省优质产品称号。
抗水岩石铵梯炸药:适用于涌水量不大的有水爆破工程。安徽省当涂化工厂生产。
[铵油炸药]
以硝酸铵为主组份,以燃料油或其它有机物作为氧平衡剂的炸药,适用于岩石开采和其它爆破工程。1987年生产能力为0.32万吨,产量0.29万吨。生产企业有:马鞍山钢铁公司南山铁矿炸药车间、马鞍山钢铁公司桃冲铁矿炸药厂、合肥钢铁公司钟山铁矿化工厂、铜陵市铜官山铜矿炸药厂。
[乳化炸药]
为硝酸盐水溶液与油类经乳化而成的油包水型膏状含水炸药,在-20℃以上能用雷管直接起爆,在0.1兆帕压力的水中浸泡2小时,完全爆轰。按其用途可分为二类:
岩石乳化炸药:适用于无沼气突出或煤尘爆炸危险的井下或露天爆破工程。
煤矿许用乳化炸药:适用于有沼气突出或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爆破工程。
1987年生产能力为0.1万吨,产量325吨。生产企业有:淮南矿务局化工厂、宁国县江南化工厂、铜陵市狮子山铜矿。
[水胶炸药]
将硝酸甲胺、氧化剂(硝酸铵为主)、辅助敏化剂、辅助可燃剂、密度调节剂等材料溶解、悬浮于有凝胶剂的水溶液中,再经化学交联而制成的一种凝胶状炸药。按其用途可分为二类:
岩石水胶炸药:药温在-4℃以上时能用一个8号雷管起爆;在0.1兆帕压力的水中浸泡2小时,取出后能用1个8号雷管起爆并爆轰完全。适用于无沼气或煤尘爆炸危险的井下和露天爆破工程。
煤矿许用水胶炸药:药温在0℃以上能用1个8号雷管起爆;浸于10—25℃、0.1兆帕压力水中4个小时,取出后能用1个8号雷管起爆。适用于有沼气或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爆破工程。1980年淮北矿务局910厂引进美国杜邦公司生产线和技术,1982年投产。1987年生产能力0.7万吨/年,产量0.36万吨,1985年获省优质产品称号,1986年获国家银质奖。
[液体炸药]
以硝酸和甲苯为主要原料制成的液体炸药。1987年马鞍山钢铁公司姑山铁矿炸药厂生产,产量141吨。
二、雷管
引爆炸弹、炮弹、炸药等用的金属、纸质外壳、塑料外壳,由管壳、引爆药和加强帽构成,最初用雷汞为引爆药故名雷管。现代雷管已不用雷汞作引爆药。按其用途可分为引爆炸弹、炮弹用的针刺雷管和引爆火药用的火雷管及电雷管三类。1987年省内只生产火雷管和电雷管。
[火雷管]
为用导火索燃烧起爆的雷管。1987年生产能力为3千万发,产量2千万发,生产企业为红星机械厂。
[电雷管]
为用电起爆的雷管。按其起爆时间可分为二类。
瞬发电雷管:这种雷管通电后立即起爆。
延期电雷管:这种雷管通电后隔一定时间才起爆,有秒延期电雷管和毫秒延期电雷管二种。
1987年生产能力为7500万发,产量:瞬发电雷管1525万发,延期电雷管1303万发。生产企业有:淮南矿务局化工厂,淮北矿务局910厂。淮南矿务局生产的8号纸壳煤矿许用瞬发电雷管自1984年起连续3年获省优质产品称号,8号纸壳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1984年获省优质产品称号。淮北矿务局910厂生产的8号煤矿许用纸壳瞬发电雷管1986年获省优质产品称号。
三、导火索
为远距离起爆火雷管用的导火线。1987年生产能力为2000万米,产量1057万米,红星机械厂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