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组转发国家计委《批复安庆石油化工厂合成氨、尿素装置设计任务书的函》
安徽省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组文件
计字(1974)218号
转发国家计委《批复安庆石油化工厂合成氨、尿素装置设计任务书》的函
安庆石油化工厂建设指挥部:
现将国家计委(74)计计字97号文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希组织有关单位,充分发动群众,大力协同,密切配合,认真贯彻集中力量打歼灭战的方针,抓紧进行扩初设计,作好施工准备,并部署力量,抓好外围工程的施工,以确保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高质量、高水平地把合成氨、尿素装置建成投产。
关于该厂生产协作和配套问题,请省燃化局研究提出意见,报省审定。
一九七四年十月二十日
国家计划委员会文件
(74)计计字97号
批复安庆石油化工厂合成氨、尿素装置设计任务书
安徽省革委生产指挥组:
你省计字(73)414号文收悉。为加快发展化肥工业,支援农业,根据国务院批示,我们同意利用进口的成套装置,在安庆石油化工厂建设年产合成氨三十万吨、尿素五十二万吨的车间(机修、供水不需设立分厂)。原料利用本厂轻油,留有改用天然气的可能。
中小机电修理与炼厂装置统一考虑。用电负荷约1.5万千瓦,由附近的热电厂接双回路,保证供应。
尿素包装用高压聚乙烯由燃化部统一分配,请省安排加工。化肥运出船只由省安排落实。
希有关单位认真贯彻独立自主、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的方针,调动各面积极因素,多快好省地完成这项建设任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
一九七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一九七四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