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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家经济委员会同意将马鞍山钢铁公司、铜官山有色金属公司改由冶金部直接管理的通知
安徽省经济委员会转发国家经济委员会同意将马鞍山钢铁公司、铜官山有色金属公司改由冶金部直接管理的通知
经冶机字0080号
省冶金厅:
接国家经济委员会三月二十日(62)经企袁字220号通知略称,“同意冶金部党组与安徽省委商定的将马鞍山钢铁公司、铜官山有色金属公司改由冶金部直接管理的意见,请即办理具体交接手续”。特此通知,希即办理移交。
安徽省经济委员会
一九六二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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