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体压缩机行业有4家企业,其中全民和集体各2家企业。主要集中在蚌埠市(见表4—3—1)。
一、蚌埠空气压缩机厂
蚌埠空气压缩机厂位于蚌埠市淮河路,是机械工业部定点生产压缩机专业厂,部和省机械系统重点企业,属全民所有制,隶属蚌埠市重工业局。
该厂前身为皖北铁工厂,建于1950年2月。1953年11月试制出30马力空气压缩机。1958年,由国家投资进行厂房扩建和技术改造,当年职工增至4464人,生产空气压缩机130台,产品首次进入国际市场。1960年定为现厂名,并负责筹建新厂。调整时期,精简职工,缓建新厂;1962年底,职工减少到1506人,产量、产值分别下降到175台和570万元。1969年开始回升,1972年生产空气压缩机987台;完成工业总产值3314.2万元,上缴利税1126.6万元,创历史最好水平。1975年分出蚌埠第二空气压缩机厂。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主要产品有W型6、9系列压缩机、2D系列液化石油气循环压缩机、油田压缩机等20余种,年生产能力1000台。先后研制成油田气增压集气装置、无油润滑压缩机、低噪音压缩机等新产品。在提高空压机基础件寿命和比功率上进行攻关,取得明显效果。1978年获全国科学大会奖1项,1981、1984年获机械工业部科技成果奖和优质产品称号各1项。
1985年,有职工1195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141人,占职工总数11.8%;年末固定资产原值951.7万元,净值381.1万元;拥有主要设备187台,其中金属切削机床172台、锻压设备15台;年产压缩机611台;完成工业总产值1520万元,实现利润329.1万元,上缴利税331.8万元。
建厂30多年来,共实现利润1亿多元,上缴利税5650多万元,为国家投资总额991.9万元的5.7倍。产品销往全国各省、市、自治区;远销到亚、非、拉、欧等69个国家和地区。同时还为国家培养和输送了一大批专业技术干部。
二、蚌埠第二空气压缩机厂
蚌埠第二空气压缩机厂位于蚌埠市南郊老虎山脚下,是机械工业部定点生产大型压缩机的专业厂,部和省机械系统重点企业,属全民所有制,隶属蚌埠市重工业局。
该厂前身是蚌埠空气压缩机厂的新厂,1960年筹建,设计规模为年产大中型及特殊用压缩机174台。1975年10月建成投产,累计完成国家投资总额1685万元,当年从老厂分出独立核算,以生产S—10/150、S—10/250、W—10/250等大型压缩机为主。1976年生产压缩机130台,完成工业总产值1814.5万元,实现利润449万元,均创历史最高纪录。
1977年起经过十二项企业整顿,八项经济指标均达到要求,其中产品质量项次合格率92.4%,主要设备完好率86.1%。1981年生产23种大型压缩机,开发了W—10/60型空压机车、3W Y 2—5/40型固定式空压机、6W F 2—— 10/40型船用压缩机、6W—24/3型轻化压缩机、L 12—100/7型固定活塞式空压机、NC—5型氮气压缩机车等新产品。
1982年后重视技术进步,推行现代化科学管理,建立和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制订了“中型中高压往复活塞式空气压缩机技术条件”等企业标准,规定了产品系列型谱,使产品的通用系数达到80%,1983年获省标准局优秀科技成果三等奖。同年,NC—5型氮气压缩机车获国防科委科技成果三等奖;L 12—100/8型空压机被评为机械工业部节能产品;S—10/150车装压缩机获省优质产品称号。
1985年,有职工1001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65人,占职工总数6.5%;年末固定资产原值1481.4万元,净值648.2万元;拥有金属切削机床187台,锻压设备19台;生产大型压缩机59台;完成工业总产值1885.3万元,实现利润268.8万元,上缴利税275.8万元。产品畅销全国21个省、市、自治区;远销到朝鲜、巴基斯坦等国家。
“六五”末期,引进奥地利LM F公司的移动式空气压缩机制造技术,为“七五”期间的发展创造了条件。
安徽省机械系统气体压缩机行业企业概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