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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时期(1667~1911年)
嘉庆七年(1802 年)
夏全省大部分地区旱。五河、凤台、寿县、霍山、巢县、桐城、南陵、宣城、宁国、贵池、无为、宿松、绩溪、歙县旱。
十二月
十五日(1903年1月8日)宿州王潮名率众起义,占领宿州城,击毙知州张鼎、都司杨荃、把总胡玉等文武官数人,不久被清军镇压,起义失败。
是年清廷谕免去宿州、灵璧、泗州、盱胎、五河等5州县及凤阳、长淮、泗州三卫积欠、未完银24万两。
△四川、湖北、陕西民众举事。徽商鲍漱芳集众商人捐清军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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