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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时期(1667~1911年)
嘉庆十六年(1811 年)
任百龄为两江总督兼署安徽巡抚。
是年前黟县县令吴甸华与县中士绅集资建成碧阳书院,并将余银6万两交盐商生息,计每岁收入利息3600两,供县中书生科举之用。
△徽商鲍廷王与在同人中创议成立"归梓局"。鲍歙县人,在湖北之武穴镇经商,遇有客居于湖北之徽州人,殁不能归丧,鲍设立归梓局,徽人客死者供给路费、葬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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