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纺织工业能源管理工作始于60年代初期的增产节约运动。由于综合能源费用在生产总成本中所占比例较小(如棉纺织行业约占3.5%),加之“文化大革命”中能源管理的工作机构和管理制度被破坏,因此该项工作长期得不到应有的重视。1978年起,通过贯彻国家有关节能指令和开展“节能月”活动,能源管理工作逐步得到加强。在组织管理方面,年耗标煤万吨以上的企业先后建立了能管机构,配备了专职能管干部,建立了厂部、车间、班组三级节能网。年耗标煤万吨以下企业,也配备了专职干部或定人兼管。 全省纺织工业大中型企业在进行能源普查和制定消耗定额的基础上,加强计量管理,配齐计量仪表器具,开展能量平衡工作。在加强节能技术改造中,实行工期、费用和节能效果三包干,建立节能奖惩制度。1979—1985年,全省推广的重点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有:更新耗能大的空调设备与低效锅炉、余热回收、采用节能工艺与高效设备、热电结合及传动、润滑多机台节能技术改造(如在纺织工艺上采用复合平皮带、橡胶锭带、节电电机、布机节电开关、轴承化与推广甲基硅油等)和节水、节油的技术改造(如空调水的一水多用,采用闭路循环,清浊分流,清水回用,高效水洗)等等。由于采用了有效的节能措施,全省纺织工业万元产值耗标煤1981年为2.38吨,1985年就下降到1.73吨;全省纺织工业万元产值耗电1981年为2811.6度,1985年就下降到2697.8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