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425厂执行安徽工业系统二类产业二等企业标准,工人实行8级工资制,干部实行16级职务工资制。1958年,425厂生产工人执行安徽省大型企业生产工人工资标准。1959年,425厂部分工程技术人员、行政管理干部改按国家机关行政、技术人员工资标准(四类地区标准)执行,部分工程技术人员、行政人员仍执行原标准。 1963年8月,425厂、477厂、485厂、351厂、164厂工程技术人员、行政管理人员执行“第一、三、四、五、八机部工业企业工程技术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工资标准表”中的华东地区工资标准,726厂、4150厂、4963厂、4524厂、4971厂、605厂、880厂、767厂以及908库的工程技术人员、行政管理人员从建厂起也执行这个工资标准。 425厂、351厂、477厂、485厂、164厂的生产工人从1963年起执行部颁工资标准。726厂、4971厂、4150厂、4963厂、4524厂、605厂的生产工人1967年前执行第四机械工业部南京地区工资标准,1967年后,和880厂、767厂、908库的生产工人一同执行安徽省机械一类工资标准。 从1966年1月起,省属军工企业的工程技术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均执行国家机关行政、技术人员工资标准(四类地区)。9374厂、9308厂、9324厂、973厂、942厂、990厂、9375厂、9307厂、9373厂、9346厂、9356厂、9336厂、6891厂、9335厂、9409厂和9419厂的生产工人执行安徽机械一类工资标准,9322厂的生产工人执行安徽机械三类工资标准,朝阳化工厂的生产工人执行安徽制药一类工资标准,9539厂的生产工人执行安徽建筑一类工资标准,金光钢厂的冶炼工人执行安徽钢铁一类工资标准,金光钢厂的机电工人执行安徽矿山机电一类工资标准,9361厂的工人执行水利机电安装工人十类工资标准。 从1979年起,全系统工资类别均从四类地区调整为五类地区,各单位的行政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生产工人均执行五类地区工资标准。 1980年10月,0871总厂、4971厂、4150厂、4963厂、4524厂、726厂、605厂、880厂、767厂、908库开始执行第四机械工业部安徽地区工资标准。1984年11月,上述单位开始执行第四机械工业部简化工资标准。 1983年6月,9373厂进行了自费工资改革,全厂职工均执行简化工准标准。 1985年7月工资改革以后,全系统各军工企业均执行全国统一标准中的二类产业标准。 省国防工业各军工企事业单位在建设初期,从全国各地调入一大批职工。这些人来自不同的工作单位,工资标准很不统一,调入后造成了不少单位同岗位、同级别的人员工资不同的状况,有的还悬殊较大,形成了较为突出的矛盾。此后,虽然经过了多次工资调整,矛盾有所缓和,但仍存在许多问题,有待于逐步解决。全系统较大面积的调资共有6次,分别是在1963年、1971年、1977年、1979年、1983年和1985年进行的。 1963年8月,根据安徽省及第三机械工业部有关文件规定,425厂、351厂、477厂、485厂、164厂进行了工资调整。升级的主要对象是多年未升级、工资偏低的职工,转正定级的是5年未升级、工资偏低的职工。经批准,425厂有38.9%的职工升级,351厂有292人升级,477厂有63人升级,484厂和164厂也有部分职工升级。 1971年10月,根据国务院国发(1971)90号文件和安徽省革委会革生字(71)148号文件精神调整工资,调整升级的范围是:1955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三级工,1960年以前参加工作的二级工,1966年以前参加工作的一级工和低于一级工的工人,以及工作年限相同、工资等级相似的工作人员。全系统共有8963名职工升级,月增加工资64461.63元,人均月增加工资7.19元。 1977年7月,根据国务院国发(1977)89号文件规定,给工作多年、工资偏低的职工调整工资,具体范围是:1971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一级工,1966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二级工,以及和他们工作年限相同、工资等级相似的干部。除上述两类人员外,部分低工资职工亦是调资对象,但调资人数不得超过职工总人数的40%,全系统共有15889人升级,月增加工资107200元,人均月增加工资6.75元。 1979年11月,根据国务院国发(1979)251号文件规定,为占总数40%的职工调资升级。升级的依据是以劳动态度、技术水平高低、贡献大小,以贡献大小为主的三个方面全面考核,在考核的基础上经过评议择优晋升。省国防工办直属的27个单位有7600人升级,月增资54700元,人均增资7.20元。 1983年,根据国务院国发(1983)60号文件和安徽省人民政府皖政(1983)178号文件规定,给部分职工调资升级,升级的范围是:1978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固定工,经全面考核,合格的升一级;对部分大、中专毕业生和有技术职称的人员可较多增加工资,但升级最多不超过两级。省国防科工办直属的20个企业共有15598人升级,月增加工资127000元,人均月增资8.14元。其中有616人升两级,月增资7400元,人均月增资12.01元。部属的0871总厂、351厂分别有3892人和2082人升级,月增资分别是34389和17787元。其它部属企业也有部分职工升级。 1985年,根据国务院、省人民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全系统进行了工资制度改革。这次改革的主要内容是提高工资区类别,适当提高新参加工作人员的定级水平,实行新的工资制度,解决突出问题。省国防科工办直属的20个企业共有20416人参加了工资改革,月增资300300元,人均月增资14.71元。 安徽省军工企业投产期间从外省(市)调入人员一览表 ![]() 安徽省国防工业职工增建数统计表(1972~1985年) ![]() 安徽省国防工业职工人数及工资总额统计表(1972~1985年) ![]() 1985年安徽省国防工业各单位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