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四年(1878 年)
一月
七日(2月8日)巡抚裕禄奏准安置流亡至安徽的山西等省灾民,措施如下:灾民到皖南者,如垦有主之田,照章认租;如查无主归官之田,授亩耕种。江北田多有主,应由地方官劝谕绅富,公平定价,招田承垦。至升科仍照旧章,免2年钱粮,3年征半,4年全征。
十月
二十日(11月14日)户部奏准本年京饷截至九月底止,尚有安徽地丁银12万两,芜湖关常税银1.5万两,凤阳关常税银1.5万两,速即照数依限提前解京。
十一月
二十三日(12月16日)清廷从阎敬铭、曾国荃奏:晋省奉拨山东漕米12万石,分运晋南灾区赈济,运费无从筹措,由安徽拨银6万两,于年内分批解赴晋省。
是年河南大饥,饥民大批流入蒙城县境,蒙城发生瘟疫,到处传染。和州、南陵、贵池、寿州、五河等州县大水,全省53个州县水旱风虫灾。
△徽州木材商人在芜湖重修潇江会馆(即临清会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