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第三章 报刊发行与集邮

第一节 报刊发行



民国时期,报纸、杂志均由报刊社自办发行业务。
1949年10月,安徽省邮政管理局在全省范围内开办书报发行业务。11月1日起,四等以上邮局(共100多局)代订代销《皖北日报》等报纸。订户到邮局订阅,论期交费(每日一期),以30期、60期、90期为单位。邮局按期、按址投送。邮局对批销户、预订户、零售还给予优待折扣。各局自做“皖北日报代销处”白底黑字木招牌一块,规定长1米,宽25厘米,悬挂于门外明显处。11月至12月,又陆续代销皖南日报、人民日报、工人日报、光明日报、文汇报、新华日报、展望周刊等报刊共15种,每月平均5998份。代订代销的报刊,邮局收取手续费20%—— 30%不等。
1950年2月20日,安徽省邮政管理局成立报刊发行科,管理报刊发行业务。同年4月1日,实行“邮发合一”。报社发行业务与邮局发行业务合为一体,报社与邮局签订邮发合同,时间不少于一年,发行政策、读者对象、发行范围、报纸价格等,均由邮局决定。4月1日,邮局接管了皖北日报社的发行工作。其原有的分销处、代办机构等一律成为邮局的批销户,并实行预定办法,不论哪一天订阅报纸都必须订至当月底截止。下月续订整月,不接受一个月以下的订户。至5月底已拥有订户8947户,发行报刊65.8万份,手续费收入8480万元。同年还组织了乡村通讯站、读报组、农村发行站、城市机关发行员等,与邮局(所)、农村信柜、乡邮员等共同办理报刊发行业务。1950年各级邮局发行报纸期发数6.6万份、杂志期发数1.8万份,合计8.4万份。发行费率除《人民日报》是27%、《工人日报》是25%、《文汇报》是20%外,一般都是30%。
1952年全省在收订报刊中,出现了不顾实际需要,强行摊派的现象。当年报刊期发数为43.4万份。
1953年1月1日起,安徽原属新华书店发行的杂志全部移交邮局发行。报纸、杂志的发行费一律按20%收取。同时废止报纸、杂志随时预定的制度,建立每年分四个季度的按季整订制度。至此,全省报刊“邮发合一”全面实现。
1953年2月,省邮电管理局成立“纠偏”办公室,贯彻执行邮电部“纠偏”指示,认真纠正报刊发行盲目冒进和经营业务中强迫摊派,及重“量”轻“质”等错误。允许报刊破季、破月收订,实行“自愿订阅、尽量满足”方针,对读者层较广的报刊保持适当零售额。1953年,全省报刊发行期发数下降为39.3万份。
1955年1月1日,省局布置在合肥、蚌埠、芜湖三地开展安徽日报零售业务。
1957年报刊期发数达102.7万份,业务收入114万元。全省平均每33人有1份报刊。
1958年省局确定以报刊发行为纲,做好邮政工作,并带动邮电工作全面大跃进。要求把全省报刊发行期发数提高到400万份。地、市、县邮电局按此突击收订,大放发行“卫星”。年末,实际完成报刊发行总期发数267.2万份。其中《红旗》和《虚与实》杂志因多要数积压20万份,折合白纸200余令,损失3万余元。由于收订中大量赊销,报刊欠款达29万元。
1959年,继续以报刊发行作为推动邮政工作的中心环节,提出报刊总期发数翻一番。由于邮电体制下放到人民公社,报刊可在公社、大队办的邮电机构订阅;安徽社会报刊发行站已达2319个,自办和委办报刊零售点达90处;社会报刊发行员有5759人,全省邮政报刊总期发数仅完成156万份,比上年减少111.2万份。1960年除自办外,全省社会报刊发行站达2838个,社会报刊发行员5744人。全年报刊总期发数完成120万份,比上年又减少36万份。1961年省邮电管理局对报刊发行工作着手进行调整。
1962年安徽零售报刊总期发数已占全年报刊总期发数的17.6%,1963年《安徽日报》增加了“农村版”杂志的限额继续放宽,报刊期发数开始回升。1964年,绝大部分报刊限额取消,又增加了各个专区报,使农村订报数增加,总期发数呈上升趋势。1964年3月25日,为加强报刊发行管理工作,合肥市邮电局定单处理组收归省邮电管理局邮政处直接领导,改为报刊定单处理科。《合肥晚报》的要数结算仍由合肥市邮电局发行科办理。5月1日起,实行邮电部颁发的《报刊发行业务处理规则》和《农村支局所发行业务处理规则》。
1966年上半年,《红旗》杂志和《人民日报》多次发表“文化大革命”的社论、文章,发行量很大,由于各报刊转载和各单位需要组织学习,使报刊期发数猛增。下半年,除《红旗》、《人民日报》、《解放军报》外,大部分报刊停刊,邮局报刊发行量虽然上升,但报刊单价(注:为1957年不变价。)由1965年的0.85元下降到0.83元。
1966年报刊订销累计数达21836.3万份。1971年报刊期发数为161.4万份。全省农村2145个公社全部订阅了党报;23106个生产大队只有2个未订阅;265631个生产队中仅有极少数未订阅。1972年,安徽各地区出版的专、市报先后停刊。1966年期间停刊的多种杂志陆续复刊,《江淮红小兵》杂志发行量增长较快。安徽发行的主要报刊期发数详见下表:
1972年安徽省报刊发行期发数与上年比较表
表2—3—1

以上五种主要报刊期发数共计104.9万份,占全省报刊总期发数186万份的56.4%。1973年因纸张供应紧张,报刊仍实行限额发行。1974年《安徽日报》的发行量已达52万份,全省大部分生产队都订了“二报”(安徽日报、人民日报)“一刊”(农业科学实验)。1976年报刊期发数达273.8万份。
1977年,全国各种科学技术、文学艺术方面的刊物逐步复刊,订阅量比上年增加了15万份。但由于纸张关系,直至1978年绝大部分报刊仍实行限额发行,期发数徘徊于1977年的水平不能有大的突破。少数报刊限额还削减20%—— 52%不等,全省每13.5人有一份报刊,低于每10.5人一份报刊的全国平均水平。
1978年,为了向流动读者提供方便,安徽开始开办零售业务。种类主要是《人民日报》、《红旗》杂志和其他公开发行并且不限额的报刊。
1979年,不少报刊开始取消限额,扩大发行。文化、艺术部门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大量的文艺、科技报刊复刊和创刊。邮局对日报、周六报按月预订,期报(周出5期以下)和杂志(月刊)按季预订,青少年报纸可以按月预订。
1980年起,绝大多数报刊相继取消了限额,敞开发行。报刊交邮发的有一千二百多种。鉴于报刊零售是做好报刊发行工作的重要的一个方面。省邮电管理局要求各级邮电局把发展零售工作,提高到方针性高度去认识,大力增加报刊的零售比重。要求合肥邮局上半年零售报刊流转额不低于订销流转额的10%,下半年不低于20%;其他地、市局力争不低于5%。地处交通枢纽的邮电局,开始办理列车、客轮的报刊批销工作。1980年全省地、市邮电局增设报刊零售亭13个、报刊门市部3处、营业厅报刊零售台(柜)21处(其中旅游胜地九华山一处),总投资12.8万元。1980年末,安徽省办理经常性零售业务的县市局已达45个,占全省县市局的56.9%,分支机构有182个支局。委办零售点62个,报刊门市部45处,报刊亭20个,专职零售员172人,流动服务车12辆。全省报刊零售流转额达330万元,占报刊发行总流转额的比重由年初的6.1%上升到12.2%,零售报刊种类由182种增加到315种。全省平均每8.4人订阅零售报刊一份。
1981年,安徽农村已在国内率先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生产队公费订报减少,城市大量压缩公款订阅报刊。安徽日报和人民日报分别下降了10万份和3万份。由于各级邮电部门在100人以上单位中组织建立社会发行站(员),大力发展自费订阅和零售业务,总期发数仍然上升,年内达到全省平均每7.4人就有一份报刊。城市订阅比例占80%,农村订阅比例更大。1982年因报刊零售业务扩大,报刊订阅、零售比例失调现象初步扭转。随着电视机普及率提高,安徽广播电视报发行增到10万份,《人民日报》、《安徽日报》、《参考消息》发行量下降。
1983年1月,《人民日报》、《红旗》杂志、《安徽日报》分别较去年同期增长3000份、6000份和1.3万份,扭转了历年年初主要党报党刊发行份数下降的局面。同年,杂志中的季刊、半年刊改按半年收订。1983年3月20日《人民日报》刊登了蒙城县邮电局积压用户杂志的照片新闻。省邮电管理局立即派工作组进行整顿。3月25日,邮电部邮政总局因为安徽报刊短少达11万份,用户反应强烈,派员来安徽调查农村通信工作。合肥市邮政局对《安徽广播电视报》、《安徽法制报》、《文摘周刊》、《合肥晚报》试行封袋发运,以杜绝报刊继续短少。1983年全省社会报刊发行站已有3324个,依靠社会力量发行报刊的比重,安庆、蚌埠、阜阳、肥西等局高达70—— 80%,其他邮电局也有不同程度的提高。全省报刊零售流转额占报刊总流转额的19%,达684万元。零售报刊期发数289万份,零售网点有561处,另有待业知识青年办的社会零售点322处,国营、集体、个体相结合,自办和委办相结合的报刊零售网初步形成。
1984年,省邮电管理局为解决农村“看报难”的问题,把专业户、重点户、学校、农科站、知识青年作为收订报刊的重点。城市的重点是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大中学校、个体工商户。全省达到平均每4.6人一份报刊的水平。11月,省局报刊发行科对1985年的报刊要数、结算实行计算机汇总处理。
1985年1月1日,合肥邮政局报刊零售公司成立。试行独立经营、独立核算,并对合肥市自办、委办、国营、集体、个人开办的报刊零售业务实行统一管理。《安徽日报》社自行成立报刊发行服务公司,除在合肥市设点100余处外,还在全省及全国部分城市设点,出售该社及安徽其他部分报刊社出版的报刊。《安徽青年报》、《安徽广播电视报》、《文化周报》、《文摘周刊》、《安徽法制报》、《安徽体育报》、《通俗文学》,《乡音》等8家报刊社以20%的报刊零售酬金标准自办发行。2月份起,省邮电管理局将原在邮政处管理的报刊发行工作,划给邮政处报刊发行科统一办理。3月、省邮电管理局要求全省各级邮电部门与当地报刊社协商,报刊社自设的门市部只搞零售,不搞批销;委托邮局之外的单位发行的报刊,包括零售付给的批销折扣,不得高于邮局付给委办的报酬标准(报纸18%、杂志15%);报刊社向委办单位发货,不得早于向邮局发货的时间。
1985年11月份,安徽邮政发行部门对下年发行的部分报刊实行收取起点费办法,即:向全国发行的各级报纸发行量不足三万份、杂志不足一万份的,分别按三万份和一万份收取发行起点费;在省内发行的各级报纸不足二万份,杂志不足5千份的,分别按二万份和5千份收取发行起点费;不愿支付的,邮政部门可以停止发行。
为做好报刊零售工作,满足社会各界的需要,省邮电管理局规定各地、市、县邮电局都要逐步建立自办的报刊门市部,并以门市部为中心,统一经营,配备专职或兼职零售管理人员,管理全部报刊批发和零售业务;各级报刊零售门市部(点),实行经营承包责任制,按邮电部和省局颁发的零售业务报酬标准支付报酬,对委办人员的酬金,报纸按18%、杂志按15%支付,不退报刊;在合肥、蚌埠、芜湖、安庆、淮南五个城市成立报刊零售公司,办理和管理本市有关零售报刊的一切工作;解放思想、广开渠道,大力依靠和发展社会力量零售报刊,在人口较集中的地方(游览点、车站、集市、商场、繁华街道)摆摊设点;委托国营、集体、个体和知识青年服务网点代售报刊;主动与列车,客轮、铁路、交通部门联系,建立批销关系并在列车、客轮上零售报刊;可以经营国家批准出版的非邮政部门发行的报刊,可以办理非邮发报刊的寄售、批销、代销业务。
1985年,全省有报刊门市部和报刊零售亭323处,其中私人经营的126处。订销报纸期发数514万份、订销报纸累计数79363.6万份;订销杂志期发数603.1万份,订销杂志累计数7927万份,全省每百人订阅报刊21.6份。报刊流转额6144.6万元。报刊发行业务收入达1374.6万元。邮发报刊共计3866种,比1949年10月时的15种,增长256.7倍;报刊期发数1117.1万份,比1949年代订代销报刊业务时的1.2万份,增长930倍。
1985年安徽省交邮政部门发行的报刊及1950年—— 1985年报刊发行量、业务收入情况见表2—3—2和表2—3—3。
1985年安徽省交邮政部门发行的报刊一览表
表2—3—2





安徽省1950年—1985年报刊发行量及业务收入一览表
表2—3—3


下一篇:第二节 集邮
平台声明

平台收录的姓氏家族文化资料、名人介绍,各地方志文献,历史文献、农业科技、公共特产、旅游等相关文章信息、图片均来自历史文献资料、用户提供以及网络采集。如有侵权或争议,请将所属内容正确修改方案及版权归属证明等相关资料发送至平台邮箱zuxun100@163.com。平台客服在证实确切情况后第一时间修改、纠正或移除所争议的文章链接。

族讯首页

姓氏文化

家谱搜索

个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