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第二章 无线电台

第三节 中华民国安徽专用电台



民国时期,除交通部办、省办无线电台之外,国民党中央执委会等组织机构以及民航、银行、通讯社等驻皖机构,也在安徽主要城市设立专用电台。
国民党中央执委会组织部在安庆、屯溪、芜湖、阜阳设立专用电台作为党务通讯用;三民主义青年团中央干事会在立煌设立电台一座;中央银行、中国银行等金融机构分别在屯溪、立煌设专用电台;中央通讯社、中国民航公司、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淮河水利工程总局淮河流域复堤工程局等单位,分别在合肥、舒城、屯溪、蚌埠等地设立专用电台,其电台功率大至400瓦,小至15瓦乃至5瓦不等,详见下表:
民国时期安徽专用电台一览表
表3—2—5

安徽解放后,原国民政府交通部在电信局所设的无线电台以及省办地方电台,为人民解放军或地方人民政府接收。交通、航运、财贸、银行、新闻等部门专用电台,于民国38年(1949年)9月起予以取消,由电信局接收经营。




上一篇:第二节 中华民国交通部部办无线电台
下一篇:第四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徽无线电台
平台声明

平台收录的姓氏家族文化资料、名人介绍,各地方志文献,历史文献、农业科技、公共特产、旅游等相关文章信息、图片均来自历史文献资料、用户提供以及网络采集。如有侵权或争议,请将所属内容正确修改方案及版权归属证明等相关资料发送至平台邮箱zuxun100@163.com。平台客服在证实确切情况后第一时间修改、纠正或移除所争议的文章链接。

族讯首页

姓氏文化

家谱搜索

个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