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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关于测绘机构及编制问题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委员会文件
编字第01124号
省编委、民政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测绘总局(58.11)国测字第1225号通知精神。同意在民政厅内设立测绘资料科,属厅领导,其任务是:收集、供应、掌管本省内的各种测绘资料。它在业务上并受国家测绘总局的指导。该科人员编制暂定为26名,由省编委拨给行政编制,自12月起执行。
安徽省人民委员会
1958年12月6日
抄:省委政法部、省人委人事局、省财政厅、省人委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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